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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钱江潮评|筑牢基层基础 推进社会治理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李治钢
编辑: 朱戈倩
2020年04月04日 16: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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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百姓反映问题,最怕被“踢皮球”,问题没解决还惹了一肚子气。这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反映出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良好度。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且吉兮”。浙江既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桥经验”是“以人为本”的经验,就是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浙江从人们熟知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入手,首创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联动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这既是对“枫桥经验”的发展和创新,更是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步入新时代,要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补齐短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宗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矛盾处理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解决问题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老百姓都能够顺心满意,我们这个国家才能越来越好。因此,要始终牢记人民政府前面有“人民”两字,对群众的悲欢冷暖感同身受,从人民利益出发,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各级政府部门要及时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强化依法化解。“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矛盾纠纷调解做到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才能保证调处的合理性。只有当群众的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才能相信调解组织,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在的矛盾纠纷,才能真正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要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普法宣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形成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矛盾,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健全机制,强化治理合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拓展“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等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成为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利益诉求、合力解决矛盾纠纷的主窗口、主平台和主渠道。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激活乡镇、村组社会治理细胞,聚合各方调解力量,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创新调处供给形式、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实现预防矛盾于未然,化解纠纷于萌芽,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标签: 化解;矛盾;解决;老百姓;群众;基层;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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