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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潮评|新职业要成大气候 服务管理是保障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张全林
编辑: 郭海峰
2020年06月02日 1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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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指出,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突如其来,对此,我们要顺势而为,让其顺其自然、脱颖而出。
  此前不久,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对拟发布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拟新增社区网格员、互联网营销师等10个新职业。新职业的兴起,对职业服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教育培训、法律规范等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快跟进。
  职业教育需要与时俱进。在新业态中,平台经济是一种重要类型。我国也已涌现出20家市值超100亿美元的超大型平台企业,而且这些大型平台大多与居民生活服务密切相关。在职业服务管理上,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新经济体可以成为联系企业、行业、职业院校的重要支点。但目前的产教融合度还不尽人意,现有的职业教育体系还难以满足新职业人群的技能需求,需要政府部门加力推动。面对新职业的不断涌现,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上应调整完善,提升前瞻性,与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实现无缝对接。一般来说,新职业对从业者的数字化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对职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客观上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职业教育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构建产教融合的教育培训体系。
  要规范新职业行为标准。要想让新职业为就业做出更大贡献,除了引导、鼓励外,还应该分门别类制定职业规范。虽然很多新职业尚不需要职业许可和认证,但从业者的基本行为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约束,不能利用职业工具任性而为。如“网红带货”,就需要一张责任清单,带货主播的角色定性,是广告代言人、导购、表演者还是其他角色,应有明确规定,因为这三种角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如果缺乏法律的权威定性,就无法划分新职业从业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从现行制度看,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划分不明晰,导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漏洞。只有完善制度,严格地管起来,让“网红带货”心有戒畏,不敢也不愿砸牌子,才能推动这一业态良性发展。
  新职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有效保障。新职业大多属于自由职业,但从业者在“五险一金”等方面的权益也要得到保障。毋庸讳言,与传统职业相比,新的经济业态和新职业在保障方面尚存在一定欠缺,在健全新职业发展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完善就业服务管理,为新职业营造基本的社会保障环境,解决其后顾之忧,使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业态虽是后来者,但依法规范不要姗姗来迟,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疫情期间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网脱颖而出,服务管理规范也要紧紧跟上,才能为“六稳”落实“六保”充分展示生力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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