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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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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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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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互联网既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改善公共服务的“加速器”,通过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的互联网,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须,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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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杀手” 如何管?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吕苏娟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6年06月30日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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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不是目的,以此为起点,真正营造出一个秩序井然的交通出行环境,才是最终目的。

  电动车管理,又增一道“紧箍咒”。7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浙江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对于违反者,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早在2014年,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就已超过2亿辆。操作简单、灵活机动的电动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百姓的出行难,但伴随而生的闯红灯、随意变道等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及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等,也让无数人烦恼不已。以杭州为例,仅2014年,就有204人死于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

  问题的背后,是管理的缺失。尽管去年5月,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明确提出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修订5条意见,但至今这一“新国标”尚未正式出台。即便标准出台了,现有的2亿多辆电动车何去何从,新生产的电动车又如何达标?标准的落地,不仅需要智慧,更需严管。一方面,监管部门需提前介入,确保企业按照新标准生产合格产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还需与各厂商就如何“以旧换新”达成共识,该报废的彻底报废,决不让不合格的电动车上路。

  在我国,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在实际管理中,又被归为非机动车范畴,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管理的混乱。明确管理细则,规范电动车行为,已迫在眉睫。此次浙江省对电动车在停放和用电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罚,为全国各地规范电动车管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但这依旧只是“冰山一角”,如何规范电动车司机的行为、如何确保行车安全、如何解决充电和停放等问题,依旧考验着每一位管理者。诚然,当下我国已有诸多城市设置了免费充电器、电动车停放场,但实际操作上依旧未做到尽善尽美。

  而在国外,很多国家都为电动车设立了专门的通道。以美国加州为例,电动车被归入普通自行车范畴,马路被细分成汽车、自行车、人行三大块,城市中还配套了便捷的免费充电器。在德国,老百姓骑电动车还需考驾照,每位司机必须经过两天的培训,方可获得驾照,且驾驶时必须佩戴头盔。电动车的管理,从车辆、司机、行驶、停放到报废整个流程都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快管理细则及相关配套细则的出台。同时,管理部门还需加强司机的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的出现。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位出行者。违规了,就该罚,且要重重地罚。但罚款从来不是目的,以罚为起点,规范电动车出行,敦促相关标准落地,推动相关管理细则出台,真正营造出一个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的交通出行环境,才是最终目的。

标签: 电动车;管理;细则;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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