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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可依,自行曝光老赖有风险

京华时报 傅达林
责任编辑 吴晔
2014年06月19日 09: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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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一企业老板,自建网站曝光欠债不还的老赖。有人觉得大快人心,可以督促还钱;有人质疑侵犯个人隐私,涉嫌违法。对此,创办者坦言,“建网站晒老赖希望有法律支持”。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则,老赖欠债不还,不仅是对市场经济法则的破坏,也挑战了经济社会的法律底线。正因为如此,对老赖的惩治向来都不是私力救济范围内的事,而需要国家司法机关出面矫正。但是,由于打官司耗时费力,胜诉后还不一定能顺利拿到欠款,加之司法也缺乏足够有效的执行手段,使得老赖现象总是难以根治。在公力救济效果不佳的情况下,私力救济必然会应运而生。建民间网站曝光老赖的做法,由于采取了老赖们较为顾忌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债权人的现实诉求,不失为一种道义之举。

建民间网站曝光老赖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债权人的现实诉求。这种私力救济虽然能获得道义上的支持,本身却可能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

  问题在于,这种私力救济虽然能获得道义上的支持,本身却可能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网站创建者强调“曝光信息都经过审核”,但这种审核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其他债权人提供给网站的老赖信息,曝光者也很难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更无法像司法机关那样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决断。在这种情况下,网站将老赖的姓名、涉及金额、地址、事件详情等信息公布于众,很可能涉嫌侵权,对当事人的隐私、名誉造成损害。毕竟,这种没有法律认可的曝光行为,实际上是对老赖的一种“声誉惩戒”,作为与老赖没有利害关系的网站创建者,有什么权利作出这种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呢?

  其实,对于曝光的法律风险,网站创建者也有所认识,并表示一直希望获得法律支持以规避侵权风险。无疑,在对抗老赖恶意违法上可以借助民间力量,但私力救济的困境最终还需要从公力救济上找出路。作为个人,公益性质的曝光老赖行为,立意虽好,效果也不错,但法律风险很难靠个人就可以规避。而且,对于曝光老赖,立法上的规定并不是很清晰。《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虽然确立了曝光的法律依据,但哪些信息可以曝光、哪些信息不能曝光,并没有明确列举,使得实践中的曝光行为很容易“越界”。如果立法更加完备、司法更加灵便,民间力量则可以通过与司法机关合作,展开有效的诚信治理,以推动市场法则的重建。

标签: 宁波老板自建网站曝光老赖 司法惩治老赖 失信名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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