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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潮评 | 深化“千万工程” 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阎逸
编辑: 董良友
2019年03月19日 14: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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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通知要求“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这是对浙江省委、省政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位置的充分肯定。百尺竿头,浙江如何更进一步?关键在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结合大花园建设,不断深化“千万工程”。

“传统村落”与“美丽乡村”和谐共荣,营造“天人合一”的宜居环境

传统村落保存相对完好的地区,往往也是农村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可以说是美丽乡村建设最大的短板、最好的抓手和最亮的样板。要通过科学规划,加强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整体保护,坚持“最少、最自然、最不经意的人工干预”原则,把田园、山水、村落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统一规划、保护和建设,处理好“老人”与“新人”,即原住民和新居民;“老房”与“新房”,即古建筑和新建筑;“老村”与“新村”,即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这三对关系。结合“多规合一”,统筹考虑村镇区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各类农房改造等各方面的规划建设,并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和统一,对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挂牌保护,对河流水系、生态湿地、水利设施进行优化提升,开展标志性入口、街区景观建设等,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融入我省大花园建设和美丽乡村发展之中。同时,崇尚居敬行简的生活方式,结合“一村万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边角地、废弃地、荒山地、拆违地、庭院地等“见缝插绿”,深入推进乡村“厕所革命”和“垃圾革命”,营造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乡村生活氛围。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促共进,发展“亮点纷呈”的美丽经济

以“两山”理念为指引,从建设美丽乡村向经营美丽乡村转变,努力把优美的生态环境转化为富民强村的现实生产力,增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美丽乡村为底本、以生态环境为支撑、以乡土民俗风情文化为依托,植入生态高效农业、民宿休闲度假、乡村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养老等业态,通过产销直供、消费体验和个人定制等新型营销方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形成美丽乡村与美丽经济互促共进的新机制。同时,重视乡土景观资源与体验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掘各地的陶瓷、布艺、木艺等乡村艺术文化,推出农事体验、茶文化、手工业作坊、民俗风情、影视基地等乡村旅游产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利用工商资本带来的创新理念、信息资源、先进文化,促进文创产业、教研基地、影视基地、医养结合等一些新业态在乡村的蓬勃兴起。支持景宁、苍南等地少数民族特色乡村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在开化、淳安、遂昌等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好、适宜养生养老的村落,探索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小镇。

“传统农耕”与“现代文明”和衷共济,激活“乡愁文化”的要素基因

把文化为魂的理念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始终,既注重传承和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和优秀民俗文化,又注重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鼓励传统农耕文明的活态传承,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和村镇生态文明建设,聚焦浙江文化主题及地域特色文化,对传统艺术、地方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文字、图画、摄影、摄像等方式进行记录整理、建档立库。结合微信、电商等新的传播、销售手段,积极引导优质工商资本介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力度。依托乡土特色、田园风光和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特别是有代表性的古民居、祠堂、文化礼堂等文化建筑,建立传统文化研究示范点或科研教学基地。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区位条件好、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试点“共享农庄”,使美丽乡村既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美好家园,也成为市民养生养老的幸福乐园,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美丽乡村的新格局。积极鼓励“资本下乡”,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购买服务、PPP、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投资“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政策设计与宣传,鼓励规划师、摄影师、美术家、文化创意者等专业人士与原住村民、修复工匠等的加强沟通,共同传播“乡愁文化”,共塑传统村落新的文化记忆和地方精神,构建新“乡村共同体”。

“村规民约”与“现代治理”同频共振,建设“和谐文明”的善治乡村

坚持以基层党建促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新型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结合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发挥祖训家规、乡规民约、家风门风的教化作用,结合牌匾楹联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的道路、公园、河岸的建设之中。依法组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将美丽乡村建设事宜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构建村民、村两委、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协同参与的议事机构,强化协商治理。加快推进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立法工作,对传统村落建筑、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划定保护职责分工。结合农村数字化转型,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动态监测数据系统,对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实施动态监测。搭建乡贤参事会、乡贤智囊团、乡贤慈善基金会等多种平台,鼓励引导外出创业的企业家、知识分子、海外华侨和退休领导干部等返乡创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志愿者参与机制,将部分传统村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试点基地,鼓励社会大众积极投身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在部分村镇率先探索自然资产管理考核机制,将林地、水域、湿地等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相关考核体系。结合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理顺横向工作机制,把乡镇一级的交通管理、市场监管职能向农村延伸,建设服务臻美的善治乡村。

【作者为省政府咨询委决策咨询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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