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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 | 全链条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来源: 瓯江行公众号 作者: 蓝秀
编辑: 郑胜颖
2019年06月16日 1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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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强化政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明确责任主体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为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了新的指南。

  为政之要,在于用人。党的十九大强调指出,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干部队伍的机体健康与否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生机活力和前途命运,容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一丝含糊。吏治腐败是权力腐败的重点,而干部选任是最容易发生权力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要将政治监督和纪律约束贯穿干部任用的全过程,就必须构建全链条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办法》的出台就是从政策上、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内容和要求,对任前报告、离任检查、责任追究、专项监督等提出了全方位和全链条的监督要求,为促进和转变干部选任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任前监督,树立干部选任风向标。“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事前防范往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真空地带,夯实干部队伍基础就要把好“源头关”,防止“带病提拔”。《办法》中规定了12项任前需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情况,这就要求进一步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要认真研判分析是否符合选拔任用条件,是否符合选拔任用程序、干部档案信息是否准确等,让“带病”干部无缝可钻,让破格提拔、突击提拔、“近亲繁殖”无所遁形,坚持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让想干事的干部有机会、会干事的干部有舞台、能干事的干部有地位,着力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深化事中约束,筑牢干部选任防火墙。监督关口前移,就要加强事中监督管理。在监督检查内容方面,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等5个方面为重点,既考察了党组织是否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也监督了是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统一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选人用人工作不脱轨、不偏道、不违规。

  严肃问责追究,架起干部选任高压线。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透明规范在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问责不是目的,却是激浊扬清、兴利除弊的利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好监督问责的作用,紧盯任前报告、选任程序、干部离任等关键环节和敏感时段,有的放矢开展全面督查,透过现象看本质、研究表象查根源,对选人用人过程中发现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严肃追究,让有权者有责、有责者要担当成为常态,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


标签: 干部;监督;选拔;中共中央办公厅;责任追究办法;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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