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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变”又“不变”

来源: 东海风 作者: 张梦媛
编辑: 郑胜颖
2019年11月04日 15: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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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70年风雨历程,从一穷二白到生机勃发,历史见证了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独特优势。但同时,经济社会日益发展、人民期待日渐增长、世界竞争日趋激烈,只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才能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方向坚定、行稳致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握好“变”与“不变”的矛盾关系非常重要。

  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之“变”。“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文明水平进步,历史方位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都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能维持不变,其理念、目标、内容、方式等方面必须与时俱进。“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场深刻变革,是顺乎时代潮流的历史视野与高度关注民生的价值视野的高度统一,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不变”。党是“元治理”的主体角色和中坚力量,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驱动力。面临国内外的复杂环境和严峻挑战,只有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凝聚起各种社会力量,努力使各个社会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必须切实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局面,党才能更好地带领全国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才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底色“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中国共产党的根基、血脉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性的价值立场,让发展改革的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和基本的价值目标。同时,培养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积厚成势、登高望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形成国家建设和发展所必需的向心力、凝聚力,以破解更多发展后问题,以回应更多人民美好期待,在复兴的百年征程上迈出坚定步伐。

标签: 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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