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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潮评|开放新高地,为维护全球自由贸易注入新动力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蓝炜
编辑: 陶悦清
2020年06月03日 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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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曾驱散阴霾,信心百倍,也曾备受考验,艰辛坎坷。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经济形势之下,《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激活变革力量,令人心潮澎湃。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也将更加坚定。

  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方案》提出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11个方面、共39条具体政策,并明确指出,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方案》的发布,既是我国谋求高水平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彰显了中国用实际行动支持经济全球化的担当。

  更高质量的开放,更加自觉的责任担当。打好政策优惠与制度创新的“组合拳”,将自由贸易港的开放政策、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政策与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投资自由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等制度安排相结合,从而达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集聚内外优质生产要素的目的。作为发展中经济大国,这是中国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球贸易发展的大国自觉,体现了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发展自由贸易的一贯立场,是中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中国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责任与担当。

  更高标准的开放,更具优势的发展条件。《方案》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定位”的原则,既对标国际先进,又立足本国特色,是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体现了我国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的决心,以及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信心。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谋划,标准决定了起点和高度,如《方案》明确,“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而香港个人所得税最高为15%、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率最高为22%,与其它国际著名自贸港对比,海南开放的空间大、范围大、体量大,对标发展有实力也有竞争力。

  更高水平的开放,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吸引和提振国际投资的关键因素,也成为各国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共同追求。《方案》从消费到税收,从出行到信息获取,从教育到医疗保障,从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到完备的法治体系,致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开放的投资环境,以期形成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洼地”。2019年末,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由46位提升至第31位,跻身全球前40,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相信《方案》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以及整个中国的营商环境。

  困难与挑战仍在,信心与勇气依旧,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我们的改革开放必将打开一片新的天地,全球自由贸易也必将注入新的动力。未来,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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