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等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但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群众异地办事仍面临不少堵点难点问题,“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意见》的制定印发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助力更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坚持需求导向,紧抓“跨省通办”重点任务,更好惠企利民。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促进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助力惠企利企,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紧扣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推动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鼓励区域“跨省通办”先行探索和“省内通办”拓展深化,便利群众异地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跨省通办”业务模式,更好激发活力。要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拓展“异地代收代办”。推动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优化“多地联办”。要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行“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对失信和欺诈行为“零容忍”,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一体推进,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更好强化协同。要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强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能力建设,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要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要强化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管理和服务功能,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窗口人员“跨省通办”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推荐微信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