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量换价”缓解看病贵值得尝试
广州日报 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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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6年05月22日 20:35:00
由点到面,多用市场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化解矛盾与冲突的思维方式和具体做法,可在市场与社会的更广领域进行尝试推广。
去年6月国内绝大多数药品价格全面放开后,舆论曾担心政府从此对药品价格不管不问。20日下午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消息却证明,在全面开放药价的同时,政府对药价的干预非但没有放弃,而且还创新了值得期许的干预手段。(相关报道见04版)
政府的具体做法是,首次启动(尝试)国家与药企之间的药品价格谈判,经过多轮讨价还价,药企大幅降价,政府则将降价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又称基本药物目录药)省级集中采购目录。
这一做法的核心要旨是:政府通过“以量换价”方式,大幅降低药价以缓解百姓看病贵;药企则通过“以价换量”实现薄利多销。相较于以往政府以行政命令税务方式,单边迫使药企降药价的做法,新的干预方式有望真正实现病人、药企、政府三者之间的各得其所。
此次公布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首轮结果涉及3种药品,分别是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吉非替尼。3种药品的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虽说降价的药品只有3种,但它却是国家药价谈判的首次尝试性成果,舆论切不可轻率地否定它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这3种降价的药品,系癌变病人和乙肝病人的特效治疗药。3家参与谈判的药企,两家是国际制药巨头,另一家是国内药企中的“市场新贵”。3种药品皆受国际专利保护,药价极为昂贵且不能进入国内医保,病人只能自费使用。这3种药品的疗效虽得到患者及家属认可,但高药价却把国内大部分同类患者挡在了门外。所以,此次药价谈判首先锁定疗效得到公认的高价专利药,不光对缓解看病贵有直接“疗效”,而且能挽救部分癌症患者的生命。
药价虚高,是普通百姓看病贵的主要成因。新医改分步革除“以药养医”痼疾,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但依然难从根本上根治药价虚高之顽症。以往政府应对之举通常是动用行政手段逼迫药企强行下调药价。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的行政手段,永远无法理顺药企、患者、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不可能通过三者利益平衡来实现三方共赢。于是,一个被舆论病诟多年的怪现象被反复演绎,那就是从上世纪九十年初起至2014年,政府前后近20次强迫药企下调药价,药企虽不敢公开顶牛,但每次降药价都遭致大量疗效受到患者公认的常用药甚至救命药出现“降价死”,最终,强行降药价非但没有实质性化解百姓看病贵,而且每强制下降一次药价,改头换面后的同类药反而更贵。可见,“降价死”既是药企对政府行政命令的公开反抗,更是市场对政府违背价格生成规律的过时做法所作的嘲讽和报复。
2015年阳春时节,政府突然对外宣布,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共几十个品种)继续实施政府最高限价外,将从当年6月1日起,全面开放绝大多数药品价格。消息甫一发布,舆论旋即哗然,人们很难接受政府放弃对药品批零最高价的限定权。人们尤其是广大病患人员普遍担心,药价受政府强制监管时,药价虚高问题都能破解,假如政府从此撒手不管,药价岂不将完全失控。为此,考虑到安抚民心及平息舆论担忧之需,政府特意做出一项承诺,宣布将择机启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尝试,并最终将绝大多数已纳入医保目录的常用药品,分批次进行国家药价谈判范畴,以多赢之市场思维,寻求常用药品价格,最终回归至受供求关系左右的价格生成范畴之内。
还需提及的是,这次国家药价谈判锁定的3种降价药,中央政府并未强制各省政府同步纳入医保药目录,允许各省根据医保基金承受力择机纳入。这一做法说明中央政府也学聪明了,因为如果有一些省份一经纳入而其他省不纳入,未纳入的省份患者自会对地方政府施加舆论压力。
可以断言的是,国家药价谈判的覆盖药品将持续扩大,并最终覆盖至医辅材料和医用耗材。由点到面,多用市场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化解矛盾与冲突的思维方式和具体做法,可在市场与社会的更广领域进行尝试推广。
标签: 药价虚高;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