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门背后,放不下的特权
浙江日报 汪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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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5年11月25日 09:12:54
这说明,一些地方整治超标办公室的工作,基本流于了形式。办公室的“暗门”,让我们看到了改革的症结,也看到了利益的博弈。
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有人在墙壁上或衣橱里装一道“暗门”,发现异常情况的时候,一按开关,便闪身其中,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为了享受超标的办公室,竟然也用起了这一招。
消息来自湖北,说那里有个张姓正处级局长。他原来的办公室,面积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前年,当地开展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张某搬到隔壁一间符合标准的办公室。但他又悄悄地设了一道暗门,通向原来的办公室。原办公室虽然挂了一块“阅览室”的牌子,实际仍为张某使用。
不料想,这道“暗门”被湖北省纪委发现,于是给了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出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通报称,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规定,市级直属机关处级干部的办公室面积标准,不能超过12平方米。而张某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搞虚假整改,欺骗组织、逃避监督,性质恶劣。
看了这条新闻,我忍不住想笑。堂堂一个局长,却天天“躲猫猫”。是不是还要设一个暗号,内部人敲门,“咚咚!咚!咚咚!”局长一听,安心在大办公室里办公。外边人来了,按照习惯,“咚咚咚!咚咚咚!”局长赶紧钻过暗门,在小办公室里静气坐定,然后喊:“进来!”
这位局长的所作所为,的确有点过分。说他“欺骗组织,逃避监督”,也不为过。现在全国都在开展“三严三实”的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而张局长所做的这件事,连一个“实”也达不到。
按说,暗门成为了笑柄,局长受到了处分,这场风波,也该告一段落。但细一想,在这道暗门里,可能还隐藏着很多的问题和玄机。比如,为什么要留一道暗门?为什么能留一道暗门?除了这道暗门之外,其他地方还有多少暗门?
这说明,一些地方整治超标办公室的工作,基本流于了形式。其中最明显、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仍然在那里闲置。到各单位去看看新挂的牌子,就会发现,有的叫“阅览室”、“展览室”,有的叫“会议室”、“接待室”,有的叫“储藏室”、“工具室”,还有的叫“更衣室”、“休息室”。房还是那些房,人还是那些人,用还是他们用,换汤不换药,歇人不歇房,这能算是改革吗?真正的腾退,应该是按单位人均计算,然后把多余的办公用房都交出来。一个单位占不满一栋办公楼,就两个单位。让那么多的房子空着、闲着,是一种浪费,也是一个笑话。
这说明,对于统一要求办公用房标准,有些人还有抵触情绪。本来占用90平方米,现在要缩减到12平方米。而且腾退出来的房子,就在自己旁边闲置,一点用途都没有。一时的不理解、有抵触,都在情理之中。有些人,虽然没有像湖北的张局长那样开一道暗门,却想出了更为高明的办法。比如把原来的办公室一分为三,一个办公室,一个会议室,一个储藏室兼更衣间兼休息室。上边来人检查的时候,只带其看办公室。没有超标,一次通过,皆大欢喜。
这说明,改革的最大难点,在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可能从很早的时候,人们就形成了一种“长高骑马,工作需要”的社会理念。再后来,用车、用房等,都与职务直接挂钩,似乎成为一种待遇。今天升了官,明天就有人给你换车换办公室,而且多是就高不就低。现在突然要把高的降下来,一时肯定难以适应。机关如此,国企也是如此。有些企业,经营一直亏损,高管仍拿高薪。而一说降薪,比割他们的肉还疼。
办公室的“暗门”,让我们看到了改革的症结,也看到了利益的博弈。阻力无处不在,玄机无时不有。稍有放松,就可能前功尽弃。以前拿得起,现在更要放得下,放下不合理的享受和待遇,放下官老爷的做派和心态,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曲径通幽、另辟蹊径,是通到百姓的身边、群众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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