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投毒案:精神赔偿该有多少?
中国青年报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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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5年12月25日 08:09:18
再多的国家赔偿也无法换回钱仁风的青春,但启动国家赔偿机制是司法纠错的重要一环,也是对钱仁风及其家人的必要抚慰。
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对“巧家投毒案”作出改判,已入狱服刑13年的钱仁风被当庭释放。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介绍,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对钱仁风进行国家赔偿将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因错判而失去人身自由的赔偿;另一部分主要是精神抚慰,比如钱仁风在狱中没能给母亲尽孝,也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这都可以作为理由提起赔偿。(《京华时报》12月23日)
再多的国家赔偿也无法换回钱仁风的青春,但启动国家赔偿机制是司法纠错的重要一环,也是对钱仁风及其家人的必要抚慰。钱仁风目前还没有拿到国家赔偿,相关部门或许已经启动赔偿机制。洪道德教授认为,钱仁风可以以未给母亲尽孝为由申请精神赔偿。
钱仁风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给母亲尽孝,“13年没有见到母亲一面,最后一面也没赶上。”如果不是这场飞来横祸,钱仁风的母亲也许不会这么早就辞世,她也许也能如常人一样在母亲病榻前尽一分孝心。一切都无法假设,国家赔偿金也抚平不了钱仁风的伤口,但她完全有权利也应该申请精神赔偿。
现有的国家赔偿已经包括精神赔偿在内,因为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精神损害赔偿首次进入国家赔偿范围,被认为“这一天注定会成为中国赔偿法律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数年过去,不少受冤枉的公民确实拿到了精神赔偿。以浙江张氏叔侄冤案为例,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其中包含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65.5730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其中,精神赔偿占比之高,实属罕见。
对张氏叔侄、钱仁风们之所以应该给予高额精神赔偿,就在于如果只是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往往不高,因为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无法真正慰藉被冤枉者。
也有律师认为,给付张氏叔侄二人每人45万元,只是国家给予赔偿申请人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精神抚慰而已。令人忧心的是,一些受害者尽管尝尽苦难,却拿不到多少精神赔偿金。有业内人士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确定性,造成不同省份和地区、不同赔偿案中,赔偿机关存在支付标准的不统一、不透明,也缺乏一定的法律依据和说服力,有的甚至有失公允,造成申请人不服而不断提出复议、申诉和上访。
目前暂不知道钱仁风能获得多少国家赔偿,其中精神赔偿又占多少,但从最人性的角度出发,我希望她拿到的赔偿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能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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