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许可证”不是“保命符”
人民网 王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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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6年03月18日 15:54:29
说到底,“网络订餐许可证”是生产经营者的“身份证”,又是消费者的“安心丸”,透过这张许可证,又让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为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要看到亟需更加规范的制度机制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这些新生事物真正为人民所用,为人民造福。
昨天,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盒马外卖颁发全国第一张“专业网络订餐许可证”,这意味着网上外卖正式进入“许可证”时代。(3月18日新闻晨报)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催生了网络订餐这个新生事物,而网络订餐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有些没有资质的小餐馆通过网络上线,接受订单售卖食品,这就给消费者的安全带来了不小隐患,虽然有相关部门的监管,但鞭长莫及,还存在着很多漏洞,既然网络订餐这个发展趋势不可阻挡,那么势必要采取些措施规范网络订餐线上与线下的安全保障,“网络订餐许可证”就是一项可行之举。
不难看出,“网络订餐许可证”是一些餐馆、饭店进入餐饮市场的“合法证件”,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到约束,又能给消费者增加安全保障筹码,这张许可证的出现并推行确实有必要。
不过,有了“网络订餐许可证”这张证件,仅代表着有进入网络订餐行业的资格,而不代表这是一张“保命符”,更不可能是避责的合法依据。
要知道,保障持久经营的根本取决于餐点的质量和安全,质量过关就能保障安全;失去安全,也就意味着餐点的质量出了问题,严重些的话,餐点的这张许可证就得被取消,因此不要因为手里有“网络订餐许可证”就可以做出以次充好,欺骗和危害消费者的行为来,要牢牢记住这张许可证并不是“保命符”。
当然,有了这样的许可证能为网络订餐正名,有了合法保障就能让更多餐馆、饭店在“互联网+”的形势下拓宽发展渠道,如果说,餐馆、饭店是网络订餐的关键,那么提供上线的平台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就有责任对其认真核实,来确保餐馆饭店符合资格,可以上线。
说到底,“网络订餐许可证”是生产经营者的“身份证”,又是消费者的“安心丸”,透过这张许可证,又让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为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要看到亟需更加规范的制度机制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这些新生事物真正为人民所用,为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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