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交通”踏上法治正轨
浙江日报 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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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6年03月29日 07:55:48
无论是出租车改革,还是网络约车的规范,都需要在立法层面注入“内生动力”,并让法治掌握好“方向盘”。
日前,18年前制定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式被有关方面宣布废止。此举,被视为互联网约租车平台在与传统出租车公司博弈中的一个标志性进展。不过,未来出台的新政,将在何种程度上给专车业务以空间,目前还不得而知。
废止“老办法”,让人产生的第一联想就是,给网络约车“让路”,给拼车腾出“空间”,同时,也是给城市出租汽车改革“加油”。不破不立,背后传递出积极的信号,也许正预示着一系列新的意见与办法将会应运而生,为城市的现代化交通“保驾护航”。
“老办法”与“新办法”之间有空档,这就意味着网络约车还会行驶在原来轨道上,不仅容易开进法律的“灰色地带”,也会加剧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矛盾,导致城市公共交通的不和谐。鉴于此,相关政策不能“挂空挡”,不能让专车太任性,更不能让其野蛮成长。进入互联网时代,尤其是步入“互联网+”阶段,网络约车需要进行政策与制度的导航,以保证它不“出轨”、不“跑偏”。
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要形成正和博弈。网络约车不是压死出租车的最后一根稻草,相反,它可以成为一条“鲶鱼”,对现行的出租车机制搅动“一池春水”,对出租车改革产生倒逼力,并且,让“互联网+城市交通”早日踏入法治正轨。一些城市已经着手出租车改革,并把网络约车、拼车等元素添加进来,旨在让城市现代交通站在“互联网+”的风口,让现代交通工具与现代交通理念接轨。
城市现代化公共交通需要进入法治轨道。无论是出租车改革,还是网络约车的规范,都需要在立法层面注入“内生动力”,并且,让法治掌握好“方向盘”。有观点认为,无论是网络约车的“救赎”,还是出租车改革的突围,都得求助于立法,通过公开博弈出台统一的法规制度,才能走出各自的困境。我们期待着出租车的依法改革按下“快进键”,驶入“快车道”,搭载上“互联网+”的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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