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尊重才是公共场所应有的素质
南方日报 路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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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6年04月08日 14:15:43
公共场合的偶尔摩擦难以避免,对他人始终带着一份尊重和宽容并不容易,我们需要从这一连串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在公共场合多换位思考、凡事三思而后行,防止傲慢和自私败坏了真正的素质。
日前,网络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视频: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高声朗读英语,周边乘客劝她放低声音,她却反称别人“没素质”。
如果我们对类似新闻稍加爬梳便能发现,公交车上旁若无人念英语的现象还委实不少。比如2012年在上海市一辆公交车上,一名七旬老人阅读英文小说至兴奋处,不禁脱口朗诵起来。当时,大部分乘客对此并未感到懊恼,相反他们都表现出相当的赞赏。这或许一方面是因为老人的朗诵并非有意为之,声量也控制得较低,另一方面是因为老人对知识的痴迷感染和折服了大多数人。又比如2014年,在银川市一辆公交车上,一名男子大音量播放英语听力录音并大声朗诵,导致车载广播信息被屏蔽,遭到大家的抗议和批评。
选择在公交车上朗诵英语,或许有“惜时”等方面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恐怕是因为他们认为,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若没有明文禁止高声朗诵等行为,他人便无权干涉。今年年初,一名乘客在地铁上食用泡椒凤爪,吐得满地都是骨头,网友戏称之为“地铁鸡爪女”。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地铁开始普遍规定“地铁上不能饮水”之后,因为泡椒凤爪并不在“水”的范围内,便得出在车厢食用泡椒凤爪是被允许的结论,这能让大家信服吗?如果没有明文禁止就意味着行为被允许,那么,要杜绝所有影响交通工具卫生和安全的行为,是否就必须将它们巨细靡遗地罗列出来呢?这种见解无疑是荒唐的。为保证准则或规范富有指导意义和易于执行,准则和规范必须对具体行为进行一定的抽象概括,它们都是富有弹性的。人们在遵从这些规范时,除了要依循具体的条文,还必须服从潜藏在每个人心里的道德准则,正是二者的紧密结合才使得公共场所有序可循。
而道德准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公共场合必须对他人保持尊重和宽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每个乘客都要求自己的交通目的不受干扰、影响,这是乘客彼此之间的默契,虽无明文规定,但大家心照不宣。在公交车上高声朗诵,一方面极易屏蔽车载报站等信息,影响乘客正常的上下车,另一方面过高的音量干扰了其他乘客,也就侵犯了他人的正当利益。他们受到批评,是因为他们对他人缺乏应有的尊重,违背了彼此之间的“合意”。同样地,我们也要反对网友在事件发生后的各种偏激举动。一些网友习惯通过“人肉搜索”“网络轰炸”等手段,对当事人进行指名道姓的口诛笔伐,这非但不能教育犯错者,反而容易激起他们的抵触情绪。所以,事件当事人回击乘客的脏话,大家并不需要紧追不放,对于他们,同样需要抱着足够的尊重和宽容态度。
公共场合的偶尔摩擦难以避免,对他人始终带着一份尊重和宽容并不容易,我们需要从这一连串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在公共场合多换位思考、凡事三思而后行,防止傲慢和自私败坏了真正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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