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住房租赁”难解心理与财富差距
人民网 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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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6年05月08日 09:17:02
当然,如果租房市场更成熟、供应更充分,能够更多地满足“居者有其屋”的诉求,更好地解决“有地方住”的问题,还是值得大大点赞。我只是想说,房产在世界各国终归都是个人“大宗资产”,这不是改变人们观念的问题,而是现实的财富问题。买不起房而租,财富差距本身不会改变。
背景:日前国务院出台房屋租赁新政,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此外,会议上还提出了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这也被市场视为本次政策调整最大的亮点之一。
京华时报发表洪乐风的观点:在去年以来又一轮特大城市房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购租并举”有利于将商品房的“商品”属性、居住用途“拉回来”,从而避免住房金融化、房地产行业泡沫化。再好的政策初衷,也可能在落实中打折扣。无论货币补贴如何体现公平,还是户籍政策对公租房分配的影响,以及财税、金融政策在各地的差异化等,都需要在实践中先试点、再铺开,不断试错、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政府调控要在关键节点、关键地区上稳定民众预期,否则“先租后买、早晚后悔”仍会困扰年轻人。只有实打实的“租房红利”,才能让大家从容地根据自身财力理性选择,才能让披上金融面纱的房地产“素颜示人”。
新京报发表边际的观点:将商用房作为租赁用房,这项利好措施无疑有益于满足一线城市的需求端,大大填补北上广等地住宅库存空缺。相信在北上广等租过房的人都知道,主要以个人出租和中介出租为主的住房租赁市场,一直就处于供给赶不上需求的窘境,甚至有时还要和中介斗智斗勇。若商业用房能加入住房租赁的范围,将使得房屋供给有了更大更多的选择范围,从而缓解租房“一房难求”的困境。当租房成为持续稳定且高性价比的选择之时,对于自有住房的冲动也将会有所下降。年轻人更不会过早背负买房的压力。届时,中国民众可能不再过于聚焦于房价的涨跌波动,而在于根据机构提供的租赁服务提供支付相应的租金,进入真正的住房商品化时代。
小蒋随想:从“丈母娘的需求”的角度,如果一个小伙拥有产权房,一个小伙只是租房,丈母娘更愿意把女儿嫁给谁,明摆着。或许,女权主义者会对此有微词。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抛开感情这一无法量化的因素,有房产的男女,在婚恋市场的竞争力较之无房男女,还是更胜一筹。所以,即便“购租并举”落实到位,是租房还是买房,在人们的心理层面仍会产生相当差异。在世俗与功利的社会,这种差异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的社会地位、择偶范围、资产信用等。这也是“买房不如租房”说了很久,而且大城市的房价“租售比”已远远背离专家口中的“正常范围”,许多人还是执着于买房的原因。当然,如果租房市场更成熟、供应更充分,能够更多地满足“居者有其屋”的诉求,更好地解决“有地方住”的问题,还是值得大大点赞。我只是想说,房产在世界各国终归都是个人“大宗资产”,这不是改变人们观念的问题,而是现实的财富问题。买不起房而租,财富差距本身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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