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条例还有赖严格执行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 吕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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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斌
2016年05月11日 08:19:28
人的文明要靠教育,有时也靠倒逼,过度迁就就是保护落后。人是有惰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进步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5月8日,苏州一辆公交车上,女司机劝阻乘客吸烟,乘客不但不听劝,还动手暴打司机整整5分钟。
吸烟有害健康,也有损公共场合的文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更进一步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即便如此,我国的吸烟人群仍在快速增多。
首先,我们需要对现有的禁烟教育模式有所反思。过去,很多人只知道那句“吸烟有害健康”,以及香烟中的尼古丁会引发肺部疾病。这种空洞的说教很难入脑入心,更会使很多人觉得其他人是否吸烟与自己无关。禁烟教育既要从个人健康与金钱损失的角度加以警告,更要鼓励吸烟者从他人权利的角度换位思考。
公共场所禁烟,首先需要人树立自律意识。更重要的是,面对他人吸烟行为,能做到及时劝阻。之前有报道,有人在一家火锅店包间内吸烟,群众迅速举报,媒体跟进报道,最终此人道歉并表示“接受批评,严于律己”,涉事店方亦被责令整改。
公共场合禁烟,需要及时反馈,更要靠法律、靠硬规矩的反馈。杭州、北京等城市早已实施“禁烟令”,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等都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可处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罚款。这些制度,在短时间内抑制了吸烟的热潮,为社会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
相关禁烟条例必须辅以最严格的执行,否则还是会功败垂成,只能听到一声文明的叹息。人的文明程度要靠教育和培养,但有时候也要靠倒逼,过度迁就就是保护落后。人是有惰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进步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公共场所吸烟已成社会文明的一大顽疾,屡禁屡犯、屡犯屡禁,渐成顽疾。禁烟之路任重道远。期待大家共同努力,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持续不断地为公共场所禁烟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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