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治理结果要让居民“验收”
北京青年报 北京青年报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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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
2016年05月15日 09:37:35
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的评价考核要与老百姓的感觉、感受直接挂钩,如果老百姓没有看到青山绿水,没有呼吸到新鲜空气,如果居民小区外或城乡结合部的门口的臭水沟仍然顽固存在,那么职能部门拿出再好看的检测数据也是白搭。
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的评价考核要与老百姓的感觉、感受直接挂钩,如果老百姓没有看到青山绿水,没有呼吸到新鲜空气,如果居民小区外或城乡结合部的门口的臭水沟仍然顽固存在,那么职能部门拿出再好看的检测数据也是白搭。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区、其他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具体包括对全市范围内141条、共665公里黑臭水体河段进行治理,其中治理建成区黑臭水体河段57条、共241公里。
仅从字面上看,“黑臭水体”就是一个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的词汇,人们会很快联想到一些河道里黑乎乎、脏兮兮的臭水沟。5月1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有成率队专题调研清河流域污水收集及再生水管网建设情况时表示,通过第一个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北京市的污水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水环境污染的形势仍很严峻,很多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中小河道河水黑臭问题仍很突出,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多不良影响,要切实加强治污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污水治理效率,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治污的最终标准。的确,普通居民是城市黑臭水体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城市治理黑臭水体的成果,一定要以普通居民满意为最终标准,最终结果也一定要由普通居民来“验收”。
按照去年9月住建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明确黑臭水体主要针对感官性指标,普通居民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判断,要让普通居民在黑臭水体筛查、治理、评价等全过程参与,监督地方政府对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保障居民在黑臭水体治理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是城市环境治理观念的突出进步,体现了城市环境治理“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的原则,体现了普通百姓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值得寄予积极的期待。
以往,不少地方和城市在环境治理上走过“唯数据论”的弯路。明明老百姓看到的雾蒙蒙的一片天,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却显示“空气质量优良”;明明老百姓家里的自来水浑浊不明,有关部门检测结果却显示“水质良好”。你若是提出疑义,职能部门就抬出高精尖的检测仪器,拿出一大堆吓人的数据,说我们的仪器不会出错,数据不会有假,只能是你自己的感觉出了问题,云云。现在,从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住建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到北京市最新发布的《三年行动方案》,都明确将环境治理评价考核与老百姓的感觉、感受直接挂钩,如果老百姓没有看到青山绿水,没有呼吸到新鲜空气,如果居民小区外或城乡结合部的门口的臭水沟仍然顽固存在,那么职能部门拿出再好看的检测数据也是白搭。
有了环境治理观念的变化,环境治理要让居民满意,黑臭水体治理结果要由居民“验收”,具体操作中还要注意科学严谨,避免“居民说了算”变味走样。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指南》,60%的老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老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这里的60%和90%都是抽样调查的比例,“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少则几千上万,多则几万十几万,假如只发放100份问卷,调查的“门槛”越低,人为操作的空间就越大,民意的真实性可能就要打折扣。
因此,黑臭水体治理应大幅提高调查问卷的有效数量,扩大民意调查的范围和代表性,既要在排查识别阶段全面听取“认为是黑臭水体”的声音,也要在效果评估阶段全面听取“不满意”的声音,确保60%和90%都是真实无虚的民意体现,而不是“选择性”或“钦定式”听取民意的结果。(潘洪其)
标签: 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