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警收黑钱”不能只靠网络曝光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宛诗平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06日 22:22:06
整治“交警收黑钱”不能只靠网络曝光,当务之急,亟需交警部门在吸取教训、加强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的监督体系。
据河南省沁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经初步调查核实,4月5日上午,安阳网民微博反映“沁阳交警收黑钱”的舆情基本属实。沁阳市公安局将依法依纪尽快做出处理。经查,3月29日当天,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辅警周某某等三人在皮庄高速路口查处违章时,周某某独自拦截一辆牌号为豫E31xxx大货车并收取当事司机侯某现金50元。对此,沁阳市公安局将依法依纪尽快做出处理。
近些年,为了加强公安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警察执法不严、违法违纪等行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公安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禁令”。然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在一些地方的交警中还存在“逢车必罚”“收黑钱”“放黑车”等执法不规范、乱收费、态度差等问题。媒体曝出河南沁阳“交警收黑钱”事件,再次把交警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交警收黑钱”是知法犯法,无异于“监守自盗”,不仅给道路安全埋下了隐患,也严重损害了交警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给交警队伍“抹了黑”。更让人纳闷的是,在类似的事件中,一旦问题被曝光,相关部门的处理不可谓不快,惩罚不可谓不重,但“按下葫芦起来瓢”,“风头”过后,同样的问题往往再次发生。这种“网络曝光——引起重视——严肃查处——痼疾依旧”的“套路”,不能不让人对治理“交警收黑钱”的有效性产生怀疑。
“交警收黑钱”之所以屡禁难止,一方面在于交警在交通执法中处于强势地位,交警与司机之间缺少了权益制衡机制,让交通执法有了“绝对服从”的权威思维;另一方面在于交通执罚类别多、自由裁量权大,罚与不罚、多罚与少罚,规则赋予的弹性空间,使得司机宁愿交“黑钱”换取少罚的代价,变得尤其现实。而作为受害者的司机朋友,大都不会选择向监管部门举报,而是选择网上曝光。这么做,则说明了公众对部门监督缺少信心,才寄希望与通过舆论推动解决问题。
因此,“交警收黑钱”现象再次暴露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长期以来,对交通警察的监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并使得公众权益在受到侵犯时,只能无奈选择“网络曝光”的方式来自身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建设法治中国”首次写入党的文献,将法治提到如此的高度并非毫无缘由,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法治意识淡薄的现象仍旧比较严重,甚至存在于一些执法者中。
整治“交警收黑钱”不能只靠网络曝光,当务之急,亟需交警部门在吸取教训、加强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的监督体系,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无缝对接”,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倒逼交警不敢执法不规范、不能执法不规范。只有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铲除“公权私用”等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才能维护法治的尊严,重塑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感受到法治中国的力量。
标签: 交警;黑钱;曝光;交通警察;交通执法;监守自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