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渗坑”多年治理无效的警示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何勇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20日 22:30:36
“超级渗坑污染”实质上是在警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于污染行为一刻都不能放松,只要发现了污染行为,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治理。否则,污染一旦严重化,就很难有效治理。
18日,一环保组织发布《华北地区发现170000平方米超级工业污水渗坑》的图文报道称,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航拍的污水渗坑呈红黑色,触目惊心。环保部19日表示,初步查明廊坊市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超级渗坑污染”存在多年,人们的第一认知当然就是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怎么就不知道、不治理,是不是纵容污染,甚至为污染者提供保护伞。不过,根据大城县政府的说法,当地政府对于存在的“超级渗坑污染”问题并非不知情,相反,早在2013年就了解情况,追究了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并从2014年开始治理,只不过至今没有取得治理成效。而且,造成“超级渗坑污染”的不是工业企业,而是个人倾倒废酸造成的。同样,天津静海官方也给出的是类似说法。对于两地的说辞是否真实,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不能是当地政府自说自话。
不过,即便确实如“超级渗坑污染”所在地政府所言,他们对“超级渗坑污染”并不是不管,而是多年治理没有取得成效,也并不等于当地政府在存在多年的“超级渗坑污染”问题上就没有任何问题和责任。“超级渗坑污染”多年治理没有效果,这究竟是当地政府找了一家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治理“超级渗坑污染”,还是压根就没有用心对“超级渗坑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只是把治理“超级渗坑污染”当成应付民意的应急公关措施,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答案。如果是前者,那么是否存在腐败等行为,才让没有资质和技术的企业获得了治理“超级渗坑污染”的工程,不能只是说在起诉治理“超级渗坑污染”的公司就可以搪塞过去。
另一方面,纵然“超级渗坑污染”不是工业企业污染所致,而是私人非法倾倒废酸造成的。但只追究倾倒废酸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要彻底斩断倾倒废酸这条利益链,不法分子倾倒的废酸究竟从何而来,必须查清楚。因为只要废酸存在,那么不倾倒在这里,就坏倾倒在其他地方,依然在污染着生态环境。
退一步说,“超级渗坑污染”治理多年都没有取得成效,这充分说明生态环境一旦遭受污染,治理相当困难,甚至需要耗费大量资金、时间才能治理好。这反过来凸显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在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路子行不通,这是一条死路,地方政府更要在当下就预防各类污染行为,而不是等到污染之后再去追究责任、进行治理。换句话说,“超级渗坑污染”实质上是在警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于污染行为一刻都不能放松,只要发现了污染行为,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治理。否则,污染一旦严重化,就很难有效治理。
标签: 渗坑;污染;治理;废酸;工业污水;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