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再多的责任书 不如有更多的责任心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玫昆仑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21日 22:48:21
其实,签订责任书,贵在落实责任。而签订了责任书只是一种形式和手段,并非落实了责任心。
报载,年初到现在,林强(化名)至少签了30份责任书。林强是西南某省的一名乡镇党委书记,该镇镇长邹岚(化名)签的责任书也不少。邹岚说,“村干部没精力挨家挨户解释政策、找人签字,往往招呼人们往办公室一坐,几百份责任书一个下午就签好了。”
镇党委书记一年至少要签订30份责任书,其重视各项工作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是责任书过多,往往难以落实到位,使签订的责任书“打白条”。或者由于上级部门不考核,或考核时走马观花。这样一来,使签订责任书图形式,走过场,这实则是一种形式主义。
由于一份责任就是一份担当,签订了责任书等于是立下了“军令状”,必须尽职尽责地去完成;但人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责任书过多了,相关工作就难以完成。而不完成,就会被问责,或者不好向上级领导交待,或者不好向上级部门要相关待遇,这必然会逼迫基层干部弄虚作假地去完成任务,取悦上级领导。比如,在数字上难免会搞“数字搬砖”,虚拟浮夸,欺上瞒下,一级骗一级,最后是“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
老实说,有些工作确实需要把任务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并非每项工作都如此。换言之,并非所有工作都要签订责任书,而不必签订责任书的工作也签订责任书,让责任书“满天飞”,除了追求签字时的“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形”以外,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懒政行为,把工作责任推给下级,认为签订责任书,工作就完成了,助长了“懒政思维”与“长官意识”,危害甚大。
一年至少签订30份责任书,责任书过多过滥,难以避免的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一方面是责任书签订之后,被锁进抽屉,束之高阁,无人问津,使签订责任书走调、变味;另一方面是过多的责任书像“催命符”,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怨声载道,结果多半工作完成的不理想,助长了浮躁、不踏实的工作作风。另外,责任书过多,容易导致眉毛胡子一把抓,喧宾夺主,工作走偏路,群众不满意,吃亏不会好。可见,对过多的责任书要精简、合并,给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其实,签订责任书,贵在落实责任。而签订了责任书只是一种形式和手段,并非落实了责任心。这样有“书”无“心”,责任书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就需要处理好再者之间的关系。而定责是基础,履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这就需要用责任心去签订责任书。就上级部门来说,该自己履责的就不要用责任书把工作推给下一级;既然签订了责任书,就得勤于检查、监督,考核,确保责任书落实到位。就下级而言,一旦在责任书上签了字,就是一份承诺书,理应尽职尽责去完成,为政为民、服务于民,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而对于不履职尽责的,上级部门要敢于问责到人,对为官不为者说不。唯此,才能发挥出责任书的作用,不至于沦落为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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