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丨叫板治水拆违 哪来这么大胆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张韬 责任编辑
吴晔
2017年04月24日 07:30:46
人人心里都清楚,治水拆违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但光心里清楚还不够,它需要全民的参与和配合,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前不久,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向温州瑞安塘下派出所报警,称其在依法拆除涉水违法建筑时,遭到犯罪嫌疑人徐某投掷砖头阻碍。而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在依法传唤徐某过程中,同样遭到其砖头投掷阻碍和威胁,其中一位民警左手手背被其咬伤。
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这位徐某的所作所为让人不由得想起《人民的名义》中的王文革,那个偏执冲动的角色。他用违法的手段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最终导致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徐某试图“维护”的,却是已被定为违法的“权益”——涉水违法建筑,二者殊途同归。日前,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
人人心里都清楚,治水拆违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但光心里清楚还不够,它需要全民的参与和配合,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徐某的涉水违法建筑也不能例外。违法乱建在前,妨害公务在后,是可忍孰不可忍?容留这样的“钉子户”既是对配合拆除者的不公,也是为后来抗法违建者开了口子,更是对我们司法公信力的严重损害。
打赢治水拆违这场硬仗,法律武器少不了。毋庸置疑,在治水拆违的过程中,各种利益纠纷在所难免。这就更需要法律这把戒尺来平息纠纷主持公道。从目前的报道来看,此次当地执法部门的行为值得点赞。执法人员面对徐某的“砖头雨”,并未选择以暴制暴,而是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在出警时也保持了相当的克制。这件事目前已进入了司法程序,由当地检察院批捕,最终的结果也将会交由法律来裁决。执法者应该明白,面对违法事件,必须依法使用手中的权力。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寻求法律的帮助,既能维护自身的形象,也能更好地妥善处理纠纷。
在从严执法的同时,我们也要把治水拆违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纳入宣教的重要内容,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工作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由于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我们无法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形,但还是要对执法者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当然,无论沟通如何,用砖头和牙齿来对抗公安机关传唤、妨害公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徐某将为其个人的冲动行为付出代价。而那些对治水拆违抱有侥幸心理和抵抗情绪的个人和单位也该醒醒了。想让大多数人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个别人的行为买单,世上绝没有这样的道理。来自检察院的批捕令、无死角的监管和查处,都显示出对违建污染“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想蒙混过关,还是想凭撒泼耍赖以求不了了之,都是不可能的了。法律就在那里,不偏不倚,违者必究。
标签: 涉水违法建筑;治水拆违;人民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