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电信诈骗之恶 愿法治狙击成常态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程永高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7年07月19日 21:27:33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法治的完善和全社会打击力度的加大,电信诈骗的罪恶之手一旦伸出,终将被法治狙击。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曾牵动无数国人心弦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今天有了结果。上午,山东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结果,不知能否告慰早已魂归天国的徐玉玉。但愿天堂里,没有欺骗。
逝者已去,生活继续,电信诈骗恶之花依然肆虐。一剂猛药固然是当头棒喝,对诈骗犯罪分子威慑极大。然而,电信诈骗持续高发,背后原因复杂。法院审判仅仅是最后一道关口,更多是威慑意义。从运营商的监管责任,到握有大量公民信息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公司,警察部门的取证,在电信诈骗涉及的长链条上,还有太多的漏洞需要弥补。
狙击电信诈骗,法治应该尽可能覆盖整个链条。针对电信诈骗,随着刑九的补充完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电信诈骗犯罪有了刑罚的威慑。价值超过3000元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50万元以上的,最高判无期徒刑。另一层面,警察部门的取证如何更加高效、精准,既需要技术层面的完善,也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持。再往前一个层面,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公司,他们的监管责任如何界定,同样需要完善的法制和制度约束。
整治电信诈骗,需“刮骨疗毒”的决心。去年同期,除了18岁山东女孩徐玉玉,另一名山东临沂的考生也遇到了类似电信诈骗,承受不住压力的他最终离开人世。而社会上其他电信诈骗案例中,夺财害名的也屡见不鲜。悲剧为何一再发生,电信诈骗的黑手为何屡斩不断?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严重泄露,电话实名制的推广不力,运营商打击电信诈骗的力不从心,个人安全意识的淡漠,这些因素导致电信诈骗的土壤始终肥沃。
“徐玉玉事件”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身处大数据时代,面对无孔不入的电信诈骗,唯有以协同作战实现全链条防护。工信部、公安机关、虚拟运营商等多方需要全面打击电信诈骗。法治的狙击应成常态,诈骗分子陈文辉将在终生留在高墙内忏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法治的完善和全社会打击力度的加大,电信诈骗的罪恶之手一旦伸出,终将被法治狙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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