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从“弱有所扶”中看民生保障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评论员 逯海涛 责任编辑
郑亚丽
2017年11月08日 15:57:08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古人所畅想的“大道之行”。时间穿越到2500年后,这已然成为社会保障越来越清晰的现实路径。
这两天,不少浙江人的朋友圈都在热转这条新闻:浙江省政府决定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高一档的月工资标准突破了2000元大关。不断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折射的是对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兑现的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承诺。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六个有”不仅覆盖了具有不同民生需求的人群,也囊括了每个人生命全周期的重要方面。这里,就说说“弱有所扶”。这是一个兜底的“口袋条款”,针对的就是民生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意味着全社会将投入更大力量帮助弱势群体,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民生短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了党中央对困难群众的深情关怀。
讲到“弱有所扶”,让人不禁想起在《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这本书中提到的一个小故事。武晖是陕西省延川县梁家河村村民,习近平在梁家河插队的时候,他才14岁。习近平插队的时候,看到谁家有困难,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看武晖平时穿得破烂,习近平经常把自己的衣服送给他。后来武晖考上了师范学校,习近平把自己平时常穿的一件灰毛领蓝色大衣送给了他,还给了他30斤粮票。要知道,当时30斤粮票就是一个壮劳力一个月的口粮。
“弱有所扶”,对一名普通人来说,是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对一名共产党员而言,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弱有所扶”的实现,需要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建设。比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古人所畅想的“大道之行”。时间穿越到2500年后,这已然成为社会保障越来越清晰的现实路径。“从摇篮到坟墓”是西方发达国家常引以为傲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体系则是从国情出发,始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始终以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当弱者有助,即便生活偶遇电闪雷鸣,希望之灯仍会照亮前路;当弱有所扶,在全面建成小康的路上,就没有人会在盛世中缺席!人人未来有希望,民族复兴更可期。
标签: 民生;习近平;最低工资标准;福祉;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粮票;月工资标准;困难群体;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