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G20备料精彩的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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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六个字的画外音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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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总书记提出的“经常上网看看”,希望领导干部们能拿出游子“奔团圆”的勇气,将困难和拖延化作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经常上网看看。

哲言: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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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互联网既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改善公共服务的“加速器”,通过网络问政,织就造福人民的互联网,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须,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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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宁泽涛大闹天宫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评论员 七贤    责任编辑 金斌
2016年07月10日 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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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宁泽涛的广告代言权益,就类似孙悟空的产权,谁也没有单方面作主的权力,更没有擅自封杀的权力,有话好好说,有钱大家使,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局面。

  离奥运会开幕不到一个月,全世界人民在关心巴西到底能不能准时开张,中国体育迷在关心,宁泽涛到底能不能去里约。因为与顶头上司——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在广告代言上的分歧,要不要让这位据称近三十年来中国运动员里第一帅参加奥运会,方方面面煞费苦心。

  对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来说,以前这不是问题。田亮当年疯狂接单代言,被一言九鼎的某游管中心领导扫地出门。宁泽涛世锦赛上一鸣惊人,某家机构估值五个亿,但检验成色的权威机构是奥运会。为了这一天,他练得很苦,游管中心管得很死,找他代言的商家都吃了闭门羹,只是悄悄接了伊利的单,国家游泳队集体代言的是蒙牛,双方就掐上了。

  按理说,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宁泽涛和游管中心无非是利益分成上的分歧。金牌运动员赛场拿金牌是主业,场外创收是副业,有分歧也正常,犯不着像宝能和万科非要搞个鱼死网破。游管中心拿2011年的《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当成“天条”,貌似理直气壮,实际上有私权公用之嫌。国家体育总局2006年的《关于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试行合同管理的通知》就主张“要保障国家队训练竞赛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依法保障运动员的权益。”游管中心是体育总局的下属机构,它的规定却不容通融的霸道。

  如果说靠一个自己制订、自己执行、自己解释的《办法》就框定运动员所有商业代言有点私权公用的话,因为利益分配上的分歧就祭起杀威棒剥夺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更有公权私用之嫌。游泳中心的《办法》里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运动员,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国家队除名的处分。有法律专家指出,《办法》本身规范的是运动员的经济行为,违规更宜用经济手段和措施来处理,游管中心却界定为职业违规,动用行政权力剥夺运动员参赛,权力的张狂太赤裸裸。游管中心以前此招屡试不爽,以为理直气壮,君不见同样金牌大户乒乓球、羽毛球,全队有赞助商,明星运动员跑单帮,黑鱼二吃相安无事。

  宁泽涛没有绝对夺牌实力,他到底能不能去里约,他自己和团队心里怎么想,过几天会揭晓,但这次风波把举国体制内的明星运动员的商业开发权益问题推向全社会,宁泽涛不是第一个,甚至不是游泳队里第一个产生此类纠纷的,更不会是最后一个。

  有人曾提出一个观点,金牌运动员的运动天赋、机会成本、高风险性、高支付性、原始积累决定了运动员的金牌产权归自己,但基于国情,在运动员个人获益的同时,也得兼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孙悟空从一块顽石成长为齐天大圣,神通广大的本领属于多元化投入,菩提祖师、太上老君、东海龙王、观音、唐僧、如来都有贡献,都来宣布悟空的产权归自己,这可以吗?宁泽涛式体制内明星运动员的商业开发权益问题,是该被拎到台面上引起关注了。今后社会办体育,谁投入谁收益,像台球的丁俊晖足球的张玉宁,但目前,宁泽涛的广告代言权益,就类似孙悟空的产权,谁也没有单方面作主的权力,更没有擅自封杀的权力,有话好好说,有钱大家使,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局面,为宁泽涛大闹天宫犯不着。

标签: 里约奥运会;宁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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