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与快建笼子

拍案惊奇与快建笼子

中纪委监察部的“拍案惊奇”,可以视作对权力腐败的零容忍。
纪念鲁迅,更应尊重文化

纪念鲁迅,更应尊重文化

不是你把鲁迅的名字挂起来就是尊重,挂得越多越尊重,而是挂得合适才叫尊重。
“共话最美”微访谈系列

“共话最美”微访谈系列

浙江“最美现象”系列微访谈,多棱视角,深入剖析。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潮评论 > 热度话题 正文

“常回家看看”遇冷,有关部门咋办?

成都商报 江德斌
责任编辑 柳博姗
2013年09月18日 09:23:16

更多

  今年7月1日重新修订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记者调查走访发现,新增加的“常回家看看”条款施行两个月来,对老人和子女们影响并不大,许多老人甚至还不知有这条法律规定,而子女常回家的依然常回,不常回家的依然不回。

  这个调查结果并不令人意外,早在法律修订之时,舆论对“常回家看看”入法一事,就普遍表示不看好,认为该条款缺乏执行力,很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如今媒体的调查印证了这一担忧。前段时间有报道披露,部分地方法院依据新法条判决子女回家看望老人,亦曾引起公众关注,但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虽然法院判决子女要回家看望老人,可是子女却仅仅站在门口看一眼就走了。

  “常回家看看”遇冷,虽在情理之中,却也让人感到有些心寒,本来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却需要法律在一旁督促,可见“常回家看看”并未成为普遍行为。事实上,法律已经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主要是从经济角度出发,考虑到老人缺乏稳定收入来源,同时因身体状况下滑,需要有人照顾。至于“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则过于细化和单调,忽视了具体情况不一,难以全部涵盖。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不相同。具体到每位老人,子女是否常回去看望及其原因,可能千差万别,而外人却很难知晓,即便知道也不方便干涉。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社会治理需要顾及方方面面,却不能过度干预家庭事务,否则就容易形成父爱主义,政府试图包揽一切,最终却因力不从心而失败。

  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义务,回家看望老人则属于社会道德范畴,两者之间有重叠之处,却不可等同视之。“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尴尬,再次提醒管理部门,需守住权力的界限,别把触角伸得太远;法条定得太细太死,弄得无法操作和执行,也就失去了法律的意义。因此,“常回家看看”,还是要多在社会道德方面提倡,政府则应努力改善社会环境,给子女创造方便回家看望老人的机会。

标签: 新老年法修订 赡养老人 以房养老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