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民企走出"求生型犯罪"
财新网 王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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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晔
2014年01月10日 09:26:09
民企与官僚权贵是羊与狼的关系,如何寻找一个黄金分割线?既保证羊的繁荣生长,又能调动狼为政权效忠的动力,这需要大智慧,执政者必将在左右摇摆之中,寻找黄金分割线。在中央威权制下,如领袖人物思想开明,可以制止权力对民企运动式的掠夺,防止重庆模式的卷土重来,但是无法在根本上制止权力对民企财富的蚕食。
中华工商联合会一直是民企的代言人,但在现有的政治架构下,她的权力有限,作用微弱。如何增加她的力量,真正发挥保护民企利益的权力制衡作用,应是执政者所应考虑的政治问题。
谈到民企出路,不能不应谈及国企改革的问题。
中国民企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国企挤压所致,甚至被挤压到“犯罪”的边缘。国企和民企是一对矛盾。在市场经济下,国企存在的正当性及其限度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为什么需要国企?最近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要越过中等收入陷进,只有走产业升级换代一条路,而产业升级换代依赖科技创新,重大科技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和巨大的投资风险,这是民企无法承担的,惟有国企。此说似有一定道理,正如王孝通先生总结中国历代商营者说:“多系个人之资本,鲜闻合力经营之事业,是以见小利则趋,遇小害则辍,无进取之毅力,乏冒险之精神”。但现代民营企业的发展,无论规模还是治理结构,已非百年前的面貌。欧美的经验和中国的现实都说明:民企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而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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