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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扫黄风波”治理责任不可含混

人民日报 钟新文
责任编辑 吴晔
2014年02月16日 0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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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公序良俗,引导社会风尚,是媒体的价值所系,也是治理者的责任所在。东莞扫黄中,无论是媒体关于色情业泛滥的报道,还是当地政府部门的迅速整治、坚决打击,都是各自责任的体现,有着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然而,一些人却搬出“影响经济说”,为东莞色情业泛滥鸣冤叫屈。认为色情服务解决了“就业”、带来了商机,对当地经济有“贡献”、发展有“益处”;甚至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需求,就应该有回应、有供给。这种为畸形发展辩护的论调值得警思。

  卖淫嫖娼是违法的,这一点用不着再强调了。建立在不道德、不合法基础之上的发展,即便真的能为当地带来一时的所谓“繁荣”,也只是饮鸩止渴的幻象。唯利是图,藏污纳垢,背离了法治精神,搞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城市形象,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如果说普通公民在这方面存在一些糊涂思想、错误认识尚可原谅,为政一方的治理者要是也秉此立场,那就绝对不能容许了。

  对于卖淫嫖娼,从一开始就应该铁腕治理、露头就打,才能让涉事者受罚、心动者自重、围观者警醒,也才能避免黄流泛滥、塑造良好风尚。一再放任以至成了“黄泛区”,属于典型的监管失职。用“有利发展”给予同情,用“色情无罪”进行开脱,都是强词夺理。更何况,这后面还可能隐藏着权力寻租和腐败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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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莞扫黄 治理卖淫嫖娼 东莞公安局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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