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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阿姨告状是个“坏”榜样

成都商报 曾茜
责任编辑 柳博姗
2014年04月16日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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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瑶阿姨居然写了一封致广电总局的公开信,又居然在信中用到了“我走投无路,不知应该向什么单位求助,只能写信给两位领导”“无力保护自己的著作权”等弱势群体惯常的口吻。当然,它也的确符合琼瑶阿姨历年作品中一贯的柔弱腔调。

  但剧本不能代替现实。依常识判断,成名多年的琼瑶阿姨无论在现实的财力和人力的拥有方面,都绝非如剧本中那些孤苦无依或四面楚歌的男女主角一般无助,所以,她不应对自己指认的抄袭行为如此楚楚可怜地“示弱”,更不能沿袭小说中的桥段,指望跪求一两个青天大老爷为民女做主。作为一个独立聪慧的现代女性,她理应遵照现代法治社会每一个人都应遵守的规矩,诉诸法律。这样一个琼瑶,才符合普通民众对公众人物的寄望,也才能对“全社会树立起尊重法律的意识”起到一个公众人物应有的正向作用。

  琼瑶阿姨在公开信中指望“不知两位领导可否让这部抄袭侵权的作品,即时停止播出”的想法,其实也是有违法律精神的。被其指控抄袭的编剧于正此后回应,称“抄袭琼瑶”绝对是一次巧合和误伤。虽然从网友评论来看,多数人都响应琼瑶阿姨的声讨向于正发难,但于正有无抄袭最终不该由“舆论审判”完成,更不能由行政力量在法律没有对违法行为加以界定前强力介入。

  不过,琼瑶阿姨如此出离公众意外的“声泪控告”,也不妨视之为一次行为艺术,并非毫无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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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于正抄袭琼瑶 梅花烙著作权 琼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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