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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交纵火犯,标记为社会公敌足矣

钱江晚报 高路
责任编辑 柳博姗
2014年05月14日 08: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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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宜宾公交车燃烧事件,犯罪嫌疑人被圈定在一个叫余跃海的人身上。据说,余跃海大约20年前是内江的一名教师。20年前,余跃海跟风办理停薪留职下海做生意。

  从曾经的老师到凶手,余跃海似乎又触发了一些人的“敏感”神经,这些人总是能从一个极端个案中发现社会的不是,总能找到杀手冷血中的温情,总能在一片谴责声中发出一点别样的“醒世警言”。

如果他愿意以一种理性的方式表达,他会得到同情、理解,可当他主动伸出罪恶之手时,他只会被当作社会的公敌。

  这20年里发生了什么,我想此时必定有很多记者在调查,相信要不了多少时间,各种版本的故事就会见诸于媒体。就像他们对厦门公交车纵火案凶手陈水总做的事一样,记者想挖内幕的心态可以理解,但他们常常在故事的叙述中迷失了方向,费力去构造放大一个人的极端情绪,丢失了媒体的底线。

  余肯定是有故事的人,这从他刻意寻找的作案目标上就感受得到。为什么选择公交车,而不是别的公共场所,显然是因公交车相对密闭的环境容易造成重大伤亡;而选择在放学和下班高峰期下手,显然,他是想造成更大的伤亡,让一车人为他陪葬。他不想静悄悄,他想扩大影响,并进而造成社会的恐慌。这符合一个恐怖分子的逻辑,没有特定目标,也没有对象的选择,没有男女老幼没有贫穷富贵之分,眼里只有杀戮。他想达到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形成这样一种印象:一个人绝望,所有人都不安全。

  他是想这种方式强逼社会关注他的经历,而媒体的炒作正中他的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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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余跃海公交纵火 危害公共安全罪 炒作纵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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