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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抱守“棍棒之下出孝子”就是背弃文明

燕赵都市报 王石川
责任编辑 吴晔
2014年05月15日 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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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只有37.5%的被访者认为家长或其他亲戚长辈打小孩属于家庭暴力行为。(5月14日《新快报》)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家人把“棍棒之下出孝子”奉为圭臬,殴打了孩子,居然大言不惭地称是为了孩子好。于是,一些家长心安理得地暴打孩子,有的打残,甚至打死,这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

  殴打孩子涉嫌违法。《刑法》第260条明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的家长总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打骂打骂无妨。需要厘清的是,轻度的打骂也许不该小题大做,但是,如果虐待,就于法不容。在传统家长制文化仍有生命力的今天,不少家长把孩子当作附属物,孩子的一切,包括孩子本身都是自己的,既可打得又可骂得。甚至把孩子完全当作实现自己理想或梦想的工具,想怎么打造就怎么打造,想怎么揉捏就怎么揉捏。

  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产品,虐待孩子绝不是家务事。即便孩子有问题,家长也不能暴力相向。更何况,没有问题儿童,只有儿童问题,而儿童问题往往咎在成人。如果孩子不听话,最该反思的是家长。

  迷信“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家长,大都因为无能。因为缺乏教育手段,便认为暴力奏效;因为缺乏起码的耐心,便认为暴力最有威力。殊不知,对孩子滥施暴力,会导致孩子出现病态人格,容易出现仇恨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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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家长虐童 家暴滥施 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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