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以身试水”,执法更要“上岸”
华西都市报 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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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博姗
2014年06月30日 10:04:42
治理河水污染,要宣示更要宣战。污染之重,很多时候是因为执法沉默,甚至是执法权与河水相互“污染”。所以,让领导下河游泳,更要让执法健康“上岸”发挥应有效力。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在6月26日举行的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表示。浙江要求领导干部要下河游泳给群众看,在确认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横渡或畅游活动。(6月29日《新京报》)
犹记得去年初发生在浙江瑞安市和苍南县的两起“网民悬赏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事件,尽管引发舆论关注,但最终并没有环保局长敢接招。相较于此,浙江省人大即将开展的“领导下河试水”活动,既是对民间吁请的回应,也堪称是河流治污的进步。毕竟,在很多人看来,一座城市的河流是否污染严重,地方官员敢不敢下水游泳已成为重要衡量标准。
从积极意义上看,组织地方官员和人大代表下河游泳,可以理解为对河水治污成果的宣示。而且,这种宣示以“身体试验”的方式,更形象、更直接地告知民众水质状况,相较于水质数据公布更真实可靠。政府部门公布的水质监测数据再漂亮,只要领导不敢下河游泳,就会丧失起码的说服力——数据可造假,而“身体试验”的反应却来不得半点虚假。从这个方面看,浙江做法显然有进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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