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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党员交通违法为何遭误传

深圳新闻网 谢银波
责任编辑 程永高
2015年11月27日 10: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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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一条“中纪委:党员交通违法要撤销党内职务或开除党籍”的消息在微信微博上开启了霸屏模式。大部分转发者都维持着这样的评论基调:这个规定“太严厉”了点,但仍然值得拍手称赞。

  党员交通违法要撤销党内职务或开除党籍,这个规定到底严不严?是不是以后党员干部的驾驶证“一分都不能扣”?先来看看消息源——消息出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近日推出的“‘两项法规’权威答疑”,原问题是:“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网友们为何会毫不犹豫地转发?因为它契合你那内心隐秘的“渴望”。与其他党纪党规相比,它能得到普通网友的广泛热议,也是因为一些交通陋习戳中了大家的痛点。

  中纪委是这样回答的: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我们更应该知道的一个背景是,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其实,应该这么说,属于犯罪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要撤销党内职务或开除党籍。所以,不少网友是“误读”了这一规定。

  毋庸置疑,这项规定体现的是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法律是底线要求,是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接受的行为准则。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应该用纪律管住小事小节。如果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比作两道防线的话,党的纪律这道防线理应更靠前,标准应该更高。

  笔者想说的是,这则消息被误读和热议的背后,其实是大家对规矩和文明的渴望。交通出行,几乎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痛苦经历:拥堵路段,有人加塞、实线变道,最后堵成一锅粥,谁也过不了,只能等到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主持公道”。超速、违规鸣笛、变道不打闪光灯等交通陋习,令人深恶痛绝。国外不少城市的井然有序又生动地告诉你,乘客有序地上车比一拥而上要快很多,严格执行交规,不抢不超,相互礼让,就不会有害群之马横在路中间,谁也动不了的问题。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的确,在交通出行上,规矩太重要了。不守规矩带来的后果,真实得让每个人都触手可及。出行不规矩,伤人又害己。可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道理,实现起来却不容易,但同时每个人又都隐秘而热烈地渴望着:人人都守规矩该多好。

  网友们为何会毫不犹豫地转发?因为它契合你那内心隐秘的“渴望”。与其他党纪党规相比,它能得到普通网友的广泛热议,也是因为一些交通陋习戳中了大家的痛点。守规矩,更多的人须站出来带头。党员干部有了党纪在先,他们的积极表率不可小觑。好的行为,汇集在一起,便可召唤出一座城市的交通文明。

标签: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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