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评 | 避开嫌疑人幼子抓捕展现法治文明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刘剑飞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23日 08:37:39
用一夜的守候换来这样的结果,既保护了孩子,也保护了母亲的尊严,虽然警察付出了艰辛,但是却收获了法治文明,这种行为值得点赞,这种付出,值得。
《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片头检察机关在抓捕“小官巨贪”赵德汉时,一直等到其妻子带着儿子离开后才实施抓捕。这一幕近日在湖北黄石一小区内真实上演。
为了避开嫌疑人儿子,这些警察冒雨从傍晚6点一直蹲守到第二天早晨8点多钟,这种行为令人感动,不仅是一种人性化执法的体现,也是法治文明的展现。
抓捕犯罪嫌疑人,是警察的职责所在,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警察就应该迅速实施抓捕,对其绳之以法,这是基本的法治思维,也是正常反应,很长时期以来,警察正是按照这种思维执法,没有顾及到这种抓捕可能给家人尤其是孩子造成的影响,当着孩子面抓捕嫌疑人,不仅可能导致一些孩子受到惊吓和恐惧,还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正是基于这些考量,这些警察发现了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却没有急于抓捕,而是冒雨守候,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也是一种人性化的执法。
没错,警察抓捕嫌犯,天经地义,即便当着孩子的面抓捕,也无可厚非,法律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可是,这种抓捕虽然在执法程序上无可挑剔,但是在法治道德和法治文明上却充满瑕疵。这与曾经的公审公判并无二致,公审公判,游街示众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法治威慑,提升公众的守法意识,可是这种行为却伤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尊严,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是一种野蛮的司法行为,与社会文明格格不入,更是与法治文明建设相违背。
在后来的执法过程中,一些警察在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往往十分注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保护,采取戴头套遮脸等方式,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法制进步,是法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
这种避开犯罪嫌疑人幼子实施抓捕的行为也是这样,是对一位母亲尊严保护,也是对未成年儿子的关爱和关怀,只要找到犯罪嫌疑人的儿子,让其带路,然后对其母亲实施抓捕,警察就完全不必冒雨蹲守。可是警察却没有如此,而是采取了避开孩子的选择,这种的细节充满法治温情,和电视剧中的情节一样温暖人心,令人动容。
用一夜的守候换来这样的结果,既保护了孩子,也保护了母亲的尊严,虽然警察付出了艰辛,但是却收获了法治文明,这种行为值得点赞,这种付出,值得。
标签: 犯罪嫌疑人;警察;法治文明;孩子;社会文明;公判;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