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 | 以营商环境之“优”,促民营经济之“进”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长期以来,浙江用优质营商环境的确定性,为各类所有制企业,省内950多万经营主体的成长,持续提供“阳光雨露”“土壤养分”。尤其是自去年以来,浙江以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再创浙江发展环境新优势,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而刚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疑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助力。
众所周知,万物生长离不开优质的种子和丰沃的环境。当前,尽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有不少困难,但民营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尤其是面对外部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亟需对标先进,扬“浙”所长,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浙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必答题”,通过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一系列“硬核”改革,持续推动全方位、各领域的变革,实现民营经济更加强劲的发展,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营造宜商惠企的政策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有合适的环境和土壤。一方面,要全面梳理涉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并且开展好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另一方面,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绿色低碳、税费减免、社保延期、融资可及性等政策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用好各类议政建言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民营企业政策诉求,推动政策进一步有效落实,用心用情助力民营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增活力。
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要坚持各类主体平等的诉讼地位,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化专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改进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并用好立法协商、法律维权、法治宣传、商会调解等工作机制和载体,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上发挥积极作用,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优化高效平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需要从制度和法律上进一步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既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让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又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有效破除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要素获取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
构建尊商亲商的社会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要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协商平台,持续完善政企面对面、亲清直通车等品牌,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及时了解和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诉求,确保事事能落地、件件见实效,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动能,提振民营企业家做优做强企业的信心。同时,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形成法治社会下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李治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