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丨“文化+”, 为美好生活“做+法”
“文化+”是什么?一个“+”,又蕴藏怎样的魔力?
无数玩家爱不释手的《黑神话:悟空》,春晚上大跳秧歌的机器人,票房不断创造新纪录的《哪吒2》,沉浸式数字互动式的演唱会,“为一场演唱会奔赴一座城”的文旅新潮流,集结璀璨灯会、非遗表演、沉浸体验于一体且游人如织的横店影视城,还有宁波的乡村阅读公园,嘉兴家门口的桃源书场,浙江的文化特派员制度……
这些都是“文化+”的鲜活案例。它们所呈现的,是以文化为主体的跨业态融合,跨业态相互奔赴、共同出彩;它们所实现的,是让人们得到更深层次的满足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它们所赋能的,是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文化振兴,更是共同富裕。
可以说,有了“文化+”,社会更多元,生活更精彩。作为一种新型文化经济形态,“文化+”的杠杆价值,才刚刚开始显现。
“文化+”,“+”哪些?今天,持续深化“八项工程”、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动员部署会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提出统筹推进“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民生”,以文铸魂、以文赋能、以文兴业、以文惠民,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全面增强文化软实力。
对于现实而言,每一个“文化+”,都有足够的想象空间,也有充分的发展空间。一个个“+”号,强调的是融合,打破的是壁垒,带来的是新的增长点与附加值,是文化多元繁荣的欣欣景象,“+”出的是无限可能、生机与活力。
“文化+”,如何将“+”价值最大化,实现“1+1>2”?这需要想象力与创造力充当“先锋军”,需要相关行业和人员敢想敢干敢尝试,但更重要的是,离不开改革的“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还得有好政策、好机制的“保驾护航”。
浙江是这么想的,也正在这么做。正如此次大会所指出的那样,要准确把握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以“文化+”的改革创新理念和方法,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民生融合发展。坚持“文化+科技”,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改革,创新实施浙江文化数字工程,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文化”新业态;坚持“文化+旅游”,以健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牵引,深化文旅运行机制改革,迭代“大景区+新业态”培育矩阵,提升“诗画浙江”吸引力影响力;坚持“文化+民生”,加快构建均等化标准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改革,推动优质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全域覆盖、全民共享。
“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的理念和逻辑,也适用于对“文化+”的培育。值得期望的是,有“真金白银”的资金投入,“真材实料”的政策机制,“真心实意”的服务保障,我们丰厚且优秀的文化资源能够不断被开发,传统与现代可以更好相融,以更新颖的形式,更优质的内容供给,呈现在世人面前,带来更好审美体验和精神享受。与此同时,在文化的沃土上,科技、旅游、民生、消费都能做好“加法”,并因为人文的滋养,让跨业态的“融合之花”,开遍在现实的土地上。
在这个过程中,“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一千古佳句,也会因为“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民生”相关探索实践的现实落地,进而拥有新的注解和内涵。
“文化+”, 为美好生活“做+法”,“+”到群众心坎里去。“文化+”,“+”得再多,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所有的一切,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人民。“文化+”,要始终坚持“着眼于人、落脚于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作风和方法论。要明确,融合的底色是“以人为本”的,追求则是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正因此,“文化+”才承载着“以文化人、以文惠民”的功能与责任。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我们期待,“文化+”,成为新的“爆款制造机”,成为人们精神富有的“源头活水”,并能不断转化为文化新优势、发展新优势,提升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认同,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