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意识是文明必修课
浙江日报 严 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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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5年11月11日 08:38:1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意识是每个现代公民的文明必修课。
近日,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该办法对逃票行为作出惩罚规定:对越站乘车、不主动补票的乘客,或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购买优惠票的乘客,除补交票款外,还将按照越站乘车部分或者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加收5倍票款,并将这一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限制其贷款、购物等。
逃票记录直接“入档”,还会影响个人贷款,杭州此举在网络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反问“是否小题大做?”更有甚者直接用一句网络流行语调侃杭州政策制定部门:不就逃个票,几块钱的小事,认真你就输了!
这样的“认真”是否有必要?我们且看几个例子。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甬台温高速公路上被称之“生命通道”的应急车道被堵,致使受伤驾驶员无法及时获得救援而死亡。10月28日,宁波海曙区一民宅发生火灾,因为小区消防通道被堵,消防登高车不能及时进入施救,一位母亲和她7岁大的儿子不幸罹难。11月4日,一名90后小伙在杭州城西的交通要道上醉驾飙车发生事故,伤及无辜,4人受伤进了医院。眼下“快递实名制”实施不久,但杭城不少快递员有一肚子苦水要“吐槽”:很多客户不愿配合!
往应急车道借个路,到消防通道停个车,在不少人眼里就是个“小事”;酒后开车、抗拒“实名”,更是“不以为然”的心态在作祟。但就是这样那样的“小事”,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
而类似这样因为不遵守社会规则而导致秩序失衡、损害他人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不论是地铁逃票、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还是办事过程中拼“爹”、走后门,都是一回事儿。
社会是一张网络,社会规则是编织这张网络的一种“逻辑”。这种逻辑的实质,是法治精神。在治国理政新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公民法治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稳定繁荣。
这种逻辑的内涵,是契约意识。它是所有公民参与整个社会活动而达成的一种约定,这个约定是保证社会高速有效、公平公正运行的必要保障。
这种逻辑的功能,是社会润滑剂。正是有了对种种规则的尊重和遵守,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在既有的轨道上顺畅通行,矛盾、冲突、“撞车”的情况会尽可能减少,社会也能保持最大程度的和谐。
这种逻辑的指向,是一种机制性保护。当每一个人以社会规则为行动准则,以社会规则为行为约束,那么整个社会就会有序运转,人们的生产生活安全就会得到保障。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一个规则公平权威的社会;一个文明的公民一定是一个自我约束、遵守规则的公民。
杭州将举办第19届亚运会,而西博会、云栖大会等国际性会议也已成为“杭州品牌”,杭州国际会议目的地的地位日趋明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筹备一系列国际性会议、赛事的过程中,除了注重场馆、交通等硬件设施的改进,杭州的城市软实力也需要不断提升,而市民的规则意识、文明程度就是其中的关键。
规则意识影响社会秩序;规则文明标注社会文明。从这个意义上说,杭州的《办法》修正和完善原有规则,通过严格监督使社会契约有效“兑现”,实现信赏必罚,树立规则权威,不失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公民文明水平的一项有效探索。
无论是在地铁还是其他社会领域,只要是维护秩序、树立文明、惠及大众、推动进步的规则,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要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像将地铁逃票行为录入个人信用记录一样,这类举措的根本目的并非是与人为难、与人为恶,而是为了约束每一个人能更加树立规则意识、秩序意识、契约意识,保持现有规则的秩序和活力。
可喜的是,一些文明规则已逐渐成为公民的习惯,比如杭州司机在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蔚然成风,据相关部门统计,杭州市区道路斑马线前机动车的礼让率目前已超过93%,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率达99%。再比如,同样是杭州地铁,在经历社会各方面一次次地努力之后,好多人已经养成自觉排队上下客的良好习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意识是每个现代公民的文明必修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已为这门课的未来指明方向: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让我们身体力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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