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为年俗留下空间
人民日报 支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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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博姗
2014年01月29日 10:40:47
春节来临,烟花爆竹的话题重新被捡起,是禁是放,各有说辞。在近日陆续召开的各地两会上,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建议,应该以立法的方式禁止中心城区燃放烟花,以缓解日益严峻的空气污染。还有人建议,至少应该严格行政审批,对烟花爆竹的运输、燃放等行为进行控制。
事实上,近些年来,这一话题几乎每年都会引发激烈争议。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对燃放行为进行规范,固然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体现,同时也要看到,对于“爆竹声中辞旧岁”的传统风俗,还需要通过文化创新的方式来改造,以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正如孟德斯鸠所说:“要改变风俗和习惯,不应当用法律,否则便是粗暴。”
传统农业社会,燃放烟花爆竹寄托了人们“辟邪”、行好运的心愿,也给孩子们添了乐子,给大人带来了喜气儿。但在现代高密度生活的大都市,情况显然不同:一方面,人们已经不堪喧嚣,他们更希望已经浑浊的城市空气能够清爽一些,繁忙工作之后的假日能够安静一些;而另一方面,物质生活的逐渐丰裕,使人们对“年味儿”有了更高的文化期待,甚至赋予其文明传承与传统复兴的意义。“过年”成了现代生活中的文化乡愁,是个体的情结,是民族的时序密码。一串小小的爆竹,是禁是放,也因而承载了传统与现代、文化与文明的价值评判,变得沉甸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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