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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意识才有真正信息公开

法制日报 胡印斌
责任编辑 柳博姗
2014年04月02日 11: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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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发布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披露,相当一部分的国务院部门和省区市“晒问题”笼统、概括。如烟草局写道,“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国家能源局,“我们将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4月1日《新京报》)。

  尽管晒出报告的49个国务院部门和29个省区市中,13个国务院部门、10个省区市列出的问题比较直观、详尽,但是,相当一部分地方和部门的“晒问题”让人遗憾。仅仅从媒体列举出来的这些问题看,公众不难嗅到一丝熟悉的八股气息,说是“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问题就是问题,大而化之的官样文章,不仅于事无补,也严重破坏了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一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于目前的信息公开现状缺乏清醒的认知,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刚性要求。

  事实上,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6年来,难以切实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仍有相当多的地方和部门并没有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仍在纠缠于文字游戏,仍在计较成绩是主要的,问题是一点点的、次要的,甚至不以为然,无视条例的刚性约束。可以断言,若无真正的问题意识,难以有真正的信息公开。

  那么真的问题在哪里?除了目前已经披露的发布不主动,更新不及时;公开渠道单一,流于形式;公开的不关注,关注的不公开之外,还有一些因素制约着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实为政府的义务、民众的权利。

  首先,一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于目前的信息公开现状缺乏清醒的认知,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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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执政者问题意识 三公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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