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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阶梯收费不应沦为变相涨价

荆楚网 梁云风
责任编辑 胡芸
2014年10月18日 08: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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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实施水、电阶梯收费已有两年,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15日发布“公共产品价格改革市民看法”民调。调查显示,在实施阶梯收费后,市民认为水、电费“大幅增加”和“有所增加”的人分别多达58%和68%。在调查中,不少市民直接表明阶梯收费是“变相提价”,68%市民觉得亏。(10月16日《广州日报》)

  在近期物价涨幅总体温和的情况下,广州市民对实施水电阶梯收费后的水电费的不满却持续上升,近七成居民觉得阶梯收费后,水电费增加,而且对促进节约作用不明显。一直以来被当局推行阶梯水电价的“利器”——引导居民合理用水用电,继而达到节约的目的失效,而且大幅增加居民负担,应该引起当局对这项改革的重视和反思。

如何和价格区分居民和工商业的使用,如何调整三级水电价格的差距,才是用价格手段引导节约的重要问题。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曾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2014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对于阶梯水价是否增加居民负担的问题,发改委表示,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用价格来控制用水量,且不增加居民负担,这应该是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个广泛的共识是,在水资源紧张的中国,如果没有经济节约,单靠道德的约束是无法约束水资源的浪费的。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广州早在2005年就制定了相关政策推行阶梯水价,而全面实行阶梯水电价则是在2012年5月。不过,据此前的《南方日报》报道,实行阶梯水价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年销售收入将从18.05亿元提高到25.6亿元,增加7.55亿元。在用水减少(如果减少了的话)的情况下,营业额增加,那么必然的结果是单位水价的上升,传导给消费者,水费负担加重也就很好理解了。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广州阶梯水价的改革,既没有控制用水,更没有稳定居民的水费总支出,基本背离了改革的初衷。

  实行阶梯水电的好处早已经早不少发达国家得到印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持续上调水价,目前已是世界工业国中水价最高的国家,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居民用水量的日益下降。此外,原本水价相对较低的匈牙利、捷克等国也均在近几年作了大的调整。水价上调对上述各国加强节约用水、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起到了明显而有效的刺激作用。那么为何在我国实行阶梯水价就困难重重,即使靠着政府的行政力量强行上调水价,却达不到节约用水的目的呢?

  必须看到的是,不管水电价格如何调整,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合理保障居民用水用电权益不容改变。水电资源的使用除了居民生活用水用电,更大的一部分来自工商业的使用。如何和价格区分居民和工商业的使用,如何调整三级水电价格的差距,才是用价格手段引导节约的重要问题。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处处长姬鹏程曾公开表示,三级水量水价极差过小是目前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地区存在的重要问题,水价极差过小会使阶梯电价起不到应有的节约用水作用。

  广州市民近七成对目前水电阶梯收费增加家庭负担对正在实行或即将实行这项政策的城市是一记警钟,任何公共政策领域的改革,必须慎重,更不能忘记初衷。

标签: 水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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