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够不到的举报箱 打了谁的脸?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郑亚丽 责任编辑
逯海涛
2017年04月27日 20:07:52
够不到的举报箱,回馈的是触不到的民心。电视剧中有达康书记为民整治低矮窗口,现实中谁来监督那些让群众踮起脚尖也够不着的举报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胸中无群众,眼前无责任。等到在公众面前出丑,打的只能是自己的脸。
25日,有网友晒出一张陕西宝鸡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中心门口的图片。图上显示,一个不锈钢举报箱被高高挂着,离地有3米高,门口另有一处监控摄像头。网友调侃“这是为姚明准备的举报箱”。
离地3米高的举报箱,看来投递举报信还要费点力气。不知是这家单位想要考验群众的智慧,还是故意为投递举报信设置障碍。“高高在上”的举报箱,像是触不到的恋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该单位为何要把举报箱安置在这样的位置?投诉中心门口的摄像头又为哪般?
经过网络发酵,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出面澄清。一说由于投诉举报方式的网络化,从而忽略了举报投诉箱。二说单位位置偏僻,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出于安全考虑。
先说这个3米高的举报箱,负责人解释说举报箱在2008年设置后基本没怎么用,敢问3米高的举报箱有哪些群众能够得着,难道涉事单位设置举报箱是为姚明私人订制?一开始就将举报箱束之高阁,是“为民考虑”还是“另有算盘”我们不得而知。可造成的事实却是举报箱的年收信件为零,这样的“成果”让人觉得脸红,涉事单位却将长期无人投递作为忽略的理由,这样颠倒因果的解释,难以服众。
再来说说门口的监控,单位能为自身安全考虑,咋就不能为群众的权益考虑。举报箱设置高度障碍,门口还装监控摄像,看起来像是一种震慑:即便你能够得着这3米高的举报箱,也逃不过我安装的摄像头。不管涉事单位主观上是否出于安全考虑,在举报箱旁边装监控都不合时宜,给群众客观上营造一种“被泄密”的氛围。如此严防死守之下,谁还敢顶着监控、架着梯子“大张旗鼓”地去投举报信。
按照负责人的说法,单位进行网络化建设,群众举报的渠道也呈多样化,所以就忽略了这个“高高在上”的举报箱。纵然网络化建设是事实,一句“有所忽略”不能当做涉事单位失职的借口。“举报箱是反映问题的,有意见了大家提一提,你搁那地方谁能看见。”街道群众尚有此意识,涉事单位为何能长期视而不见,并且见而不为?单位门口的举报箱尚不能为民服务,如何让人信服“欢迎大家电话、网络投诉举报”?
举报本就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举报人在投递举报信时一方面希望投递方便顺畅,另一方面期望身份能够保密。可遇到陕西宝鸡这家单位的投递箱,就只能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了。举报箱的意义,涉事单位不会不明白,如何保障举报人的权益也有明文规定,可就在道理如此明晰的情况下,还是出现了3米高的举报箱+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如此雷人的配置让人质疑:到底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还是故意阻挡群众表达意见的途径。
退一步讲,若不是网友将这样的照片公布于众引起关注,“高高在上”的举报箱可能依然雷打不动地挂在那里。一个供群众反馈意见的举报箱为何要挂3米之高?是谁的主意?到底是疏忽还是形式主义?年收信件为零的“成果”是群众极其满意,还是举报箱“高高在上”让群众难以投递?这些问题,谁能够出来回答一下?
经过网络上的发酵,当天下午涉事单位将这个“高高在上”的投诉箱取下,钉在旁边距地面1米多高、没有监控的位置上。由此可见,让群众满意也不是件难事,一个维修工、几把工具,就能将“高高在上”的举报箱摘下,给老百姓一个回应。可如果不是网络曝光,谁敢去动这个俯视群众的举报箱,当初将举报箱设置3米高的责任又有谁来承担?
群众利益无小事,便民利民大文章。服务类的行政单位平时若能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何来这触不到的举报箱?为民服务的窗口,除了依靠群众的意见反馈,是否也应有监管部门对其监督:服务设施是否便民,制度流程是否僵化,条款要求是否合理。
触不到的举报箱,回馈的是触不到的民心。电视剧中有达康书记为民整治低矮窗口,现实中谁来监督那些让群众踮起脚尖也够不着的举报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胸中无群众,眼前无责任。等到在公众面前出丑,打的只能是自己的脸。
标签: 群众;监控摄像头;举报投诉;涉事单位;陕西宝鸡;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