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观点 > 潮评 > 热点观察 正文

导游“一笔之光”,莫成“文物之伤”

来源:红网作者:黄慧编辑:张达磊 2025-02-16 15:33:12

  近日,一名游客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参观西安博物院时,导游使用激光笔照射国家一级文物进行讲解。尽管相关人员表示激光笔的功率较低,短时间照射不会对文物产生明显影响,但仍引发了一些网友的担忧和讨论。(2月15日 上游新闻)

  文保单位站在文物保护的一线,通常会对游客行为作出严格规定。众所周知,大部分藏有珍贵文物的博物馆,都是禁止参观者使用闪光灯拍照的。尤其是在涉及书画、纺织等细腻且易受损的文物时,禁用闪光灯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文物保护措施。闪光灯发出可见光的同时,也会发出红外线和紫外线,这会对文物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文物加速氧化、褪色和老化。出于对文物的爱护和对公共规则的维护,大部分游客也会默认并遵守这一规则。

  在这样的前提下,导游作为文明旅游的生动实践者和游客的引路人,更应严于律己,规范言行。虽然曾有科学实验表明,由于发光原理不同,少量使用激光笔对文物的损害程度低于闪光灯,影响微乎其微,但这一结论并非毫无争议。毕竟激光笔发出的光线较为集中,对物体表面的作用不同于普通光源。更何况,大多数游客认为激光是更强的光线,极有可能在使用中不慎伤害人眼。如果导游频繁使用激光笔进行讲解,不但可能对文物产生危害,还会增大无意间损伤游客眼睛的风险,甚至为很多不明内情的参观者形成不良示范,从而引发模仿,导致更多形如“使用闪光灯拍摄”等不文明行为。

  事实上,激光笔对文物的影响并非简单的“低功率无害”问题。各类文物的出土年代、材质和保护要点都不同,而越是年代久远的珍贵文物,对各类可见光越是敏感。对于一些特殊文物而言,可能任何形式的光照都会产生潜在威胁。有时候保护和普及是矛盾的,需要在两者间找寻一个平衡,但不加管控的“激光照射”终究是无必要的破坏。所以,博物馆作为文保单位,还是应该秉承“尽可能减少干预”的原则,减少对文物的任何不必要干扰,完善相关规则规范,避免因小失大,也能让游客对文物保护更多一份敬畏之心,有效遏制各类不文明参观行为。

  导游“一笔之光”,莫成“文物之伤”。向观众讲解文物细节的方法并非只有使用激光笔这一种,用肢体动作配合语言指引也许是更为合适的方式。博物馆传达文物信息的方式本应多样化,博物馆不妨考虑在一些重要或易受损的文物旁边放置高质量的复制品,供游客触摸或进一步观察,提供更为丰富的互动体验。希望博物馆在未来的文物保护工作中能够更加谨慎,完善相关的行为规范,在导游、游客之间搭建起更为紧密的文物保护共识。每一件历史文物都是文明的见证,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才能更好地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


标签:
热度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