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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签”电影票不该这么难

来源:浙江日报作者:苑广阔编辑:何晓东 2025-07-28 17:22:47

买了电影票却因临时有事去不了,想找退票按钮时却只看到一行“不退不改”提示,如要退票还得和客服“battle”,让不少人放弃了退票念头——想必不少消费者都有过类似遭遇,电影票退改签的“后悔权”,正在被平台的文字暗示和复杂流程悄悄剥夺。

在数字化消费时代,网购电影票已成为主流,但“买了票却退不了”的困境却长期困扰着消费者。尽管购票流程便捷,退改签却往往被设置重重障碍——平台标注“不退不改”,客服沟通繁琐,甚至需要消费者与影院、平台反复“battle”才能退款。这种“购票容易退票难”的现象,不仅违背市场公平原则,更与我国相关法规及行业规范相冲突。电影票的“退改签”本不该如此艰难,而行业乱象亟需纠偏。

许多平台和影院以“特价票不退”“购票即视为同意规则”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改请求,但这些条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而“不退不改”正属于此类无效条款。多地法院判例也明确认定,影院或平台单方面关闭退改功能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售票系统必须支持退票功能。可见,拒绝退改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直接违反法规。

尽管相关规定早已出台,但现实中退改签仍困难重重。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2018年就要求影院与平台明确退改签规则,但许多商家仍选择性执行,甚至故意隐藏退票渠道。最近,有媒体记者实测发现,即便平台标注“不可退”,通过客服申诉或联系影院后,几乎都能退款,但流程极其繁琐——需转人工客服、提供法律依据,甚至需多次沟通。这种“能退但不让轻松退”的策略,实质上是利用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和心理惰性,变相剥夺其“后悔权”。

与电影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机票、高铁票等时效性服务早已建立成熟的退改规则。中消协曾呼吁,电影票退改应借鉴此类模式,制定统一政策,明确平台与影院的权责。事实上,合理的退改机制并不会导致行业损失——消费者通常愿意承担手续费,而技术上也完全可实现即时释放座位、二次销售。目前的乱象更多源于行业缺乏自律与监管缺位,部分影院和平台为规避运营成本,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电影票“退改签难”并非无法破解的顽疾。监管部门应推动全国统一的退改标准,要求平台简化流程、明示规则;消费者则需增强维权意识,通过投诉、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只有当行业规范与消费者权益形成良性互动,电影市场才能真正走向公平与成熟。毕竟,一张电影票的退改,考验的不仅是商家的诚信,更是整个行业的法治水平与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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