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不应让红色预警成为摆设
浙江在线 王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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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永高
2016年12月09日 07:51:34
最近,雾霾盛行。从东北到华北,从北方到江南,常见其肆虐。这让人不能不更加认真地思考如何完善应急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反腐在特定时间段内曾有个著名的“标本论”。即,“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无疑是一种务实的智慧。治污何尝不能从中获得启示?既要重视治本,也要重视治标。在特定污染发酵的情况下,更要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呵护人民健康。
当前,各地普遍建立了控制大气污染的应急预案,设置了红橙蓝等不同预警等级。不过,当民众普遍期待这些应急举措发挥作用时,一些地方的应急也不时面临力度不够的怀疑。比如,在11月份北方一轮雾霾严重发酵之时,各大城市普遍没有启动红色预警,但污染程度实际已经达到启动的层级。环保部在派出12个督察组对重点地区应急情况进行督查后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政府对企业提出的应急减排措施不合理、督导力度不够,部分企业未采取任何实际减排行动,政府的检查流于形式。”
应该说,启动越高级别的预警,特别是启动红色预警,对社会运转影响也就越大。这要受制于企业和公众的配合度,也考验执法和监管部门的实操熟练程度,政府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因为企业停工,自然会影响企业生产乃至经济增长,一些地方对启动红色预警心存顾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
但是,面对来势汹汹的雾霾,面对影响数百万平方公里的重度污染,面对PM2.5“爆表”的情形,面对雾霾对人体切实的伤害,我们能无动于衷吗?
不能让红色预警成为摆设,要让应急举措落实到位。比如,该停工的工地和企业就要停工,该限行的汽车就要坚决限行。当然,这不是发布一纸通告即可,还需要监管部门有力督查。在机动车尾气“居功至伟”的许多城市,车辆的限行应该是应急重点。这一方面需要加大公车限行力度,另一方面,需要认真考量如何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在国外,一些城市为治堵和治霾,甚至推出了在特定时期公交免费的举措。但在国内,各大城市霾情告急时,马路上依然是车水马龙。
治污当然要标本兼治。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更要着眼长远的产业提升和制度建设。呼吁强化应急,并不是要将治污导向“头痛治头、脚痛治脚”。实际上,应急举措不只是应急,公众环保意识、企业环保责任、政府环保执法和动员能力,都应当同步跟进。当一次次应急来临,人们的生活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影响,就会更加清晰意识到治污的紧迫,政府的治本举措将得到更多理解、更好执行,在一次次治标的量变中,生态环境必将累积为治本的质变。
标签: 红色预警;雾霾;监管部门;机动车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