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莫成“假电下乡”
经济日报 高峰
责任编辑
吕苏娟
2017年01月21日 20:18:39
对职能部门来说,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家电下乡一方净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
眼下,一些不法商家套用“家电下乡”名义,将废旧家电换上新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扰乱了农村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
相比城市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产品的认识总体不足、信息滞后。很多农民朋友还习惯于赶集或走村串乡送货的购物方式,他们对家电消费品质要求不高,对价格却颇为敏感,给不法商家提供了可钻的空子。对职能部门来说,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家电下乡一方净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
首先,要加大对翻新家电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的特点,加强对农村消费市场监控,重点检查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及时发现相关线索,严打以“家电下乡”名义向农民兜售“假电”的行为。
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防范劣质家电的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引导农民提高对翻新家电的辨别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预警和消费引导。同时,对翻新家电下乡行为进行曝光,让农民认识到其中的危害。
此外,还应建立农村消费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对下乡产品定期抽查,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现下乡家电存在质量问题,立即取消该企业的家电下乡资格,从生产源头堵住劣质产品。同时,还要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登记备案,签订质量责任书,不定期地对网点内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标签: 家电下乡;农村消费市场;农村消费者;商家;农民;存在质量问题;城市消费者;长效机制;登记备案;废旧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