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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潮评丨新规给互联网群主套上“紧箍咒” 是约束更是保护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唐文薇
编辑: 郑亚丽
2017年09月13日 09: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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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晚,号称“史上最严”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明确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对群组内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负管理责任,也就是谁建群、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这次网信办放了个“大招”,把相对封闭的群组也纳入了管理视野,这确实令不少网民尤其是“群主”们始料未及。

  不过回头想想,此举确有必要。随着互联网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就算是最普通的吃瓜群众也都可能是一个或多个群的“群主”。一日千里的科技发展,让各种群的组建更便捷、扩展更迅速、私密性更强,文字、图片、语音、H5、小视频等传播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每一个热热闹闹的互联网群组,其信息到达率都可以视同一家小型媒体,沟通便利的同时也为一些隐患和漏洞留下了灰色空间。比如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借助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谣言诈骗、赌博传销、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违规信息,犹如“灰色”地带的黑色素,在群组之间病毒般感染扩散。此外,相当一部分群内的信息过载、言语攻击等现象,也让人不堪其扰。如今,新规给群主套上的“紧箍咒”,既是对群主责任的必要提醒,防止群内言行出离了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也是对群组成员行为的必要制约,彼此之间提个醒,别当“坑群”的“猪队友”。

  而事实上,这份规定还有一个更大的亮点,在于更加强调了平台的管理责任。因为群主的法律责任其实早有规定,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已经有过多起微信群主因群成员利用其所建的群传播淫秽视频、收取入群会费,最终一同被判刑的案例。而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微信群、QQ群等群组是相对封闭、人数有限的私密空间,群成员在群内的发言当属言论自由,不应受太多约束,所以对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无太多要求。而此番新规中,不仅给群主上了“管好队友”的“紧箍咒”,更是相当具体地规定了平台在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用户实名认证、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多方面的责任,并且要求平台也要为群主们进行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同时为所有使用者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以便开展社会监督。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规对平台责任的强调,更像是在给群主们套上“紧箍咒”的同时,又要求各平台尽快赋予群主们可以清理群组雾霾的“金箍棒”。对同处于一个网络空间的群组使用者而言,这样的紧箍咒和金箍棒,其实是清洁网络空间的必备之器,是约束、更是保护。

  (原标题:群组套上“紧箍咒” 是约束更是保护)

标签: 紧箍咒;互联网;管理;网络空间;国家互联网;金箍棒;管理规定;管理责任;网络行为;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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