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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年年都要"史上最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陈嘉盛
编辑: 马丽红
2016年04月01日 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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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一项重要的决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对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力探索。

  自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5年,抽查了43.92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号称为"史上最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笔者认为,除了严格督查,在完善制度执行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方面,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教育,完善意识。要积极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倡导清正廉洁的观念,提倡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正气,在执行过程中教育领导干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梳理好必须上报项目和个人隐私的关系,要求明白身为领导干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起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从意识这个源头抓起来,在填报过程中不"注水”,如实上报个人情况,夯实工作的第一步。

  二、注重监督,确保时效。要切实对领导干部上报的材料数据进行有效审核,对错报、漏报要及时提醒,拓宽监督渠道,开放外界监督,对有瞒报的干部要教育,督促其改正。引导领导干部建立主动上报的观念,认真学习报告制度内容,能区别初次报告,及时报告,集中报告的不同报告方式,避免上报的材料数据滞后,影响了上报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三、严格组织,善用结果。严密组织上报材料的审核、分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于认真填报的领导干部或者集体进行表扬,树立起"实报是光荣、实报是责任”的良好风气;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政策依据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如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则要如实处理,维护好上报制度的权威性。

(作者单位:浙江磐安县县委组织部)

标签: 监督;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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