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非婚生子已可随母落户,单身女性生育权更待放开
我们的社会正在越来越多元和包容,因此在细则完善的前提下,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利放开之后,也已是政策层面应该摆到桌面上的话题了。
不久前网爆北京海淀区某派出所放了一张户籍登记公告,其中一条是: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落户。更让人意外的是,北京海淀区派出所户籍科民警回复说,2016年北京就放开了,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也可以随父落户。而且,不强制缴纳社会抚养费!同时,放开的也不只是北京。
如果不是来自官方的公开确认,公众对于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地方采取“只做不说”的默认,并不广泛知情。而事实证明,政策层面已经在做调整。
然而,政策很温暖,现实很尴尬。虽然现行法律从没有哪一条禁止单身女性生育,但生孩子要准生证,准生证必须有结婚证,因此外界有一种理解认为,北京等地的做法,应该是对“既成事实”的未婚生育人口的认可与认同。
是不是意味着放开单身女性生育了?政策层面的态度还不明朗。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中国的生育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从北京等地的政策调整来看,已经意味着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政策上,非婚生育的歧视正在消除,限制正在松绑。这也是引导社会对于非婚生育现象,给予更多包容、理解和认可的重要条件。虽然这些年人们对于非婚生育现象,在观念上比几十年前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甚至很多与中国传统文化相接近的发达社会相比,差距依然很大。此中观念转变进度缓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能被政策的主导层面所认可。而政策层面的认可与否,又很大程度影响着社会的价值观判断。
而从非婚生育之后实际需要面对的生存现实来说,也是相当“骨感”的。女性生育权应该被充分保障,不因为婚姻关系而被捆绑。一般西方发达国家对非婚生育子女都持宽容态度。非婚生育的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等公民权利。其他包括健康、生活等方面的福利,同样一份不少。反观国内,即便不考虑生活成本的支付能力,落户、就医、就学等等必须面对的一道道坎,都让人有一种“寸步难行”的压力感。这就意味着,要想获取这些必需的公共资源,非婚生育的家庭,需要付出的代价要更大。而且往往有时候,付出了,也未必办得成。
北京等地只做不说,在政策层面上先期做出适应民意的调整,可能不应该仅仅从人口优化结构的层面去理解,更重要的还是政策层面在向更加尊重人性,尊重因为非婚生育的这一代子女更加迫切需要的生存权利、平等权利。因此这项调整,充满着人性的光芒和公正公平的亮色,使得几十年来累积的“黑户”有望从此在这个时代终结。从这个意义来说,这不仅仅是政策层面的一次重大改革,更是向更加文明的法治社会跨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事实上,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多名人大代表呼吁“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全面放开二孩之后出生率依然严重乏力,这已经是公认的亟需研究和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与此相对应的另一个现实是,保守统计2015年中国的单身女性已经超过600万,但单身未婚并不代表没有生育意愿和权利诉求。简单说就是,那些不想生的拼命鼓励他们生,那些想生的人比如单身女性又不能生。所以,从鼓励生育的角度,放开单身女性生育权,会释放被政策压抑的一部分生育意愿。
多年前,吉林省计生委曾批准一位单身女教师的生育申请,但是后来被国家计生委否定。从当时的人口政策来看,这个否定是能够理解的。毕竟国家计生委作为最具政策解释性的权威机构,一旦拍板同意,就会成为全国仿效的模板。而国家计生委既无突破法规层面的授权,也同时确需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后续效应。随着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观念的转变,到今天这个时间节点,放开非婚生育,已经不再是“洪水猛兽”,已是“水到渠成”的一项改革。
事实上很多非婚生育,是有特殊情况存在的。如果“一刀切”不得上户口,势必使得女性只有通过伤害身体的一条通道可走,这给有意愿将孩子生下来的女性来说,所受的伤害是双重的。而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愿结婚但希望生育女子的女性,客观存在。尤其知识女性群体。她们清楚地意识到,单身生育没那么轻松,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更强大的内心,因此,她们的生育意愿一定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综合考量的抉择,这将永远是少数人的选择。而少数人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支持。
令人欣慰的是,北京非婚子女允许落户的新闻后大量网友的留言,对这个问题表现出的宽容,讨论之理性和深入,令人意外。罗素曾说,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我们的社会正在越来越多元和包容,因此在细则完善的前提下,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利放开之后,也已是政策层面应该摆到桌面上的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