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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丨整治地名得按法律来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评论员 王玉宝
编辑: 郑胜颖
2019年06月21日 1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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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计划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公示的“关于湖州市本级需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延期公示。当地表示,讨论稿形成后,部分小区对变更成何名未达成统一意见,也有小区对涉“洋”不认同。未来,在听取多方意见基础上再作进一步安排,不会为完成工作而仓促改名。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进行了地名整治工作。这项工作看似不起眼,却是关民生,会给一部分居民的生活、办证、经商带来不同程度影响,理应照顾居民关切,合理合法推进。湖州市相关方面延迟公示,是对民意的尊重,值得肯定。

  地名乱象确有整治必要。改革开放40多年来,各地城市建设大举推进,新开辟了很多商业街道、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带来一大批重新命名的地名,结果一段时间后问题就开始显现。集中起来讲,就是“大、洋、怪、重”。具体比如:大而不当,复制外国地名、人名,怪癖难懂,重名,等等。

  这种现象多了,就会显得不伦不类。比如,各地纷纷涌现了诸如拉菲公馆、夏威夷海岸、曼哈顿广场等楼盘小区。一个个中国的城市,起这么多“洋名”干什么?某种程度上,地方的历史文脉也容易遭到切割。比如,温州原来有个“欧洲城”,当地居民反映,住了12年,既没见欧洲人,也不见欧洲文化,纯粹是挂个“洋名”造噱头,反不如原来的“矮凳桥”地名市井味道足,也更有历史传承。在整治行动中,这个社区又改回叫“矮凳桥小区”。

  整治,要拿捏好尺度。这个尺度就是法律的尺度、公序良俗的尺度,不搞随意扩大化。具体来讲,法律涉及的地名范围是什么?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实际目前是不包含酒店和门店名称的。如果整治对象涉及到酒店和门店名称,就要慎重了。其次,到底怎样才达到必须整改的标准?像“洋名”,上述法规是明确规定不能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改“洋名”显然是于法有据,没毛病。但是,何为大、何为怪?恐怕也要兼听则明,要调查多方面的意见,按照大多数人的感受去判断,而不是按照执法人员的个人喜好,几个人坐在办公室一合计就把这事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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