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教师“辞职难”背后,我们需要反思什么?
近日,江苏泗洪县多名教师在离职时遭学校和教育局“不放行”一事引舆论关注,随后,江苏灌云县、灌南县等多地也曝出了相似案例。
多名苏北地区的教师表示,他们最近在辞职时,也遇到当地教育局与学校的阻拦或“软性阻挠”,经多番沟通后,仍无法办理辞职手续。而各地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不放行”离职教师,也是实出无奈,因为当地即将出现“教师荒”,他们不得已才设法“挽留”教师。据了解,苏北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相对苏南有点落后,因此,苏北已成为江苏各地优质师资的“流出地”。
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学校,对教师辞职进行阻拦或“软性阻挠”,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都是不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教师辞职的正当性非常明显,是正当的权利,不应受任何人以及任何理由钳制,否则,一刺痛法律,二不合情理。
当教师辞职时,并不是说学校和教育部门一定不可以留人,但关键要看“怎么留”。“师资紧缺”给不了学校和教育部门阻挠教师辞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为这一理由改变不了阻挠行为自带的“强制色彩”,只要有“强制色彩”在,就没有所谓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那如何改变呢?还是要靠协商和沟通,要在尊重的基础上,遵循自愿的原则。毕竟对留人进行合理的努力,也是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正当权利。
比如,面对教师辞职的情况,而自身的诉求又是想留下教师,那完全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开出相应的价码,给出相应的理由,可以提高待遇,形成教师人才培养新机制,甚至可以直言“师资紧缺”的现实问题,供欲离职的教师考量,当然,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于教师自己手里。这才是挽留教师的正确打开方式,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切忌“病急乱投医”。
教师辞职的正当权利应当积极维护,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该学会正确的留人方式。但无论是法律维权,还是寻求合理方式劝留教师,都无法真正疏解教师“辞职难”的难题。说白了,只要相关地“师资荒”持续一天,教师“辞职难”就会上演一天,这所戳中的也是欠发达地区“师资荒”的现实困境。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欠发达地区的“师资荒”问题。
面对欠发达地区的“师资荒”问题,大方面来讲,肯定要进一步提升纯师范类院校招生比例,进一步鼓励应届毕业生考教师资格证,还得进一步提高欠发达地区教师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多多关爱他们,丰富他们的生活。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一起,来精准对接和托底。还有,名师送教下乡,对口支教等活动还可以继续扩展。
再者,欠发达地区也不能陷入过度依赖“教师数量”的怪圈里。我们要知道,师资指的是教师资源,而不是教师人数,在当下时代,保证教师资源可能比保证教师人数要简单的多。去年,“一块屏幕改变命运”的案例刷屏网络,让世人看到了直播教学解决教育不公的可能。当然,我们也不必过于放大直播教学的作用,但可以肯定的是,其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确实是疏解“师资荒”的一个积极思路,值得探索借鉴。
出现教师“辞职难”没什么,但若只知对辞职教师盲目阻拦,而学不会合理留人,更不去积极探索疏解根本问题的良方,这才是最尴尬的。其实,良方一直都有,就看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用不用。很多“师资荒”困境的出现,除了反思客观情况外,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该自省一下,自身有没有受“巨婴思维”所累。